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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出台27条举措推动央企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2022-06-01 阅读:259
  
核心提示: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7个方面明确了27条举措,推动中央企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7个方面明确了27条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


《通知》明确提出地方出台房租减免政策力度大于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要执行属地政策,并鼓励央企对不属于房租减免范围的中小企业,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通知》还在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中央企业要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稳定中小企业预期,并强调要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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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发财评〔202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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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

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一、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于出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子企业,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要给予临时性资金或增信支持,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3.加强合规管理,清理霸王条款,不得设立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时限。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加强上游款项催收,上游付款后要及时对中小企业付款。

二、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助力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5.对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并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减免主体工作。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

7.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尽快减免租金。

三、大力实施降费提质,助力降低中小企业运行成本

9.坚决配合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于转供电主体内部产权明晰、具备改造条件的,有序推进“转改直”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清理规范城镇供电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


11.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5G和千兆宽带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通宽带入户“最后一公里”,确保2022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加大云盘、云会议等云办公产品优惠力度,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线下办公的影响。


13.高质量提供煤电油气运等基础服务,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严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带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发挥物流企业的基础性保障功能,统筹运力,优化航线,加快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物流运输通道,促进物流循环畅通。


四、有力支持资金融通,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4.加大对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物流企业和个体货车司机贷款偿还压力。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


16.积极发挥供应链服务平台作用,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助力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借鉴电e金服“电e贷”、中储智运“运费贷”等供应链平台服务中小企业的经验,立足自身创新服务中小企业方式。


五、持续加大创新支持,着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18.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立足主责主业,吸引带动各类资本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20.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转制企业作用,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建立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


六、不断强化引领带动,着力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22.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稳定中小企业预期。


24.围绕主业,加强与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中小企业合作,积极通过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支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着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26.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内部考核奖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化操作流程。按照有关部门和各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参与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畅通中小企业诉求受理渠道,更好宣传落实国资央企服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


国资委将加强有关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国资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022年5月19日


《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说明


一、《通知》出台背景


二、《通知》主要考虑


《通知》直面当前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从支付账款、减免房租、降低成本、优化供给、融通资金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助力更多中小企业“渡难关”;其次考虑的是如何与中小企业共同“做大蛋糕”,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从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提出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强起来”。为此,《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了27条举措,各项举措要求具体明确、操作性很强,下一步将督促中央企业不折不扣抓紧落实落地,确保上下游广大中小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帮扶政策,提升获得感,助力稳定预期信心。


当前不少中小企业面临回款不畅、成本高企、资金紧张等突出困难。《通知》着眼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明确提出了4方面举措:


二是切实加快减免房租。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要力争在上半年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要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同时,地方出台房租减免政策力度大于国资委要求的要执行属地政策,并鼓励中央企业对不属于房租减免范围的中小企业,在能力可及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


四是有力支持资金融通。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推动自身优质资信与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共享,及时对本企业的应付账款、票据进行确权,严禁高息套利。同时,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违规超比例收取保证金,不得限定提供保证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努力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企业作为产业链“链长”,肩负着带领上下游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为此,《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自觉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一体推进。


二是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引领支撑和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通过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吸引各类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和配套政策


中小企业对中央企业落实本通知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或诉求,可通过国资委网站政务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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