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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重点支持砂石等制造业,支持税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周转

2022-05-17 阅读:272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实施新的综合税费支持政策: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支持政策。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出:

◆实施新的综合税费支持政策: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支持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元,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保留的税额,将提前实施大规模退税。支持重点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退税问题。

◆降低企业地租原材料成本:降低企业土地成本。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租、灵活期限供应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降低房屋租赁成本。2022年,疫情高发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住国有房屋,2022年减租6个月,其他地区减租3个月。

◆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对不裁员、不减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返还政策,2022年中小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预防和解决中小企业拖欠账款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欠账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理欠账,促进大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货款、工程款和劳务款。

上述文件与砂石行业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砂石企业要抓紧落实地方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政策。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2021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支持了市场主体脱困发展,促进了经济持续稳定回升。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降成本重点任务,继续加大帮助企业脱困力度,2022年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实施8个方面26项任务。

一.一般要求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坚持阶段性措施与制度安排相结合、降低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相结合、普遍公平与精准支持相结合、政府帮扶与企业挖潜相结合、加大纾困支持力度提振市场信心。

二、实施新的综合税收支持政策。

(1)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支持政策。继续实施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减免力度,扩大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元,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促进工业增长和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税费政策措施。

(二)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提前退税。优先支持小微企业,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津贴,全额退还增量津贴。支持重点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退税问题。

(3)加大对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加大R&D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落实企业投资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4)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清理电力出让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合作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第三,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

(5)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扩大新增贷款规模,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改革潜力,推动金融机构充分传导LPR对贷款利率的下行效应,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6)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普惠性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稳定,继续向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性持续金融支持。用好普惠小额贷款支持工具,加大支农小额贷款力度,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额贷款明显增长,继续提高信用贷款和首次贷款户占比。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继续给予融资支持,避免行业限贷、撤贷、断贷。积极推广碳减排支持工具和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七)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服务能力。

(8)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扩大政府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继续优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深化供应链融资改革,提升企业动产和权益融资便利性。加强银行服务市场监管价格管理,鼓励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差异化定价和服务优惠。

(9)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鼓励企业运用多元化外汇套期保值产品,通过政银企三方共同努力降低汇率套期保值成本,鼓励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支持银行开发网上交易服务平台,便利中小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查询和交易。

第四,继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0)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国际营商环境为重点,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同步落实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管责任和措施,建立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收集和举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综合清单管理。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开展市场准入效率评估试点,全面建立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件收集上报制度。

(十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二)继续优化政府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全国登记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减少各类证明事项。扩大“跨省通”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认,方便企业跨区域经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

(13)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化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在中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2021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十四)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努力打破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完善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外国投标人投标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投标市场环境。全面推行电子招标,实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专家遴选、异议澄清和修正、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全过程网上办理。

5.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涨压力。

(15)继续实施部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返还政策,2022年中小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

(十六)落实困难行业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允许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分阶段实施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十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利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就业稳定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人才。

六、降低企业土地租金的原材料成本。

(十八)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工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租、灵活期限供应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

(十九)降低住房租金成本。2022年,疫情高发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住国有房屋,2022年减租6个月,其他地区减租3个月。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租赁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助。鼓励非国有住房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

(二十)加强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继续保障能源和重要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保障初级产品供应。加强原材料产需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联动。进一步加强商品市场监管,强化商品价格监测预警。

七、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

(二十一)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建设,完善港口、车站枢纽集疏运体系。建立健全“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营体系,推动物流与制造业、商贸业、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物流设施设备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物流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提质增效降本。

(二十二)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多式联运示范项目提质扩容。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和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提高江海联运服务水平。

(二十三)规范降低物流收费。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合法装载运输国家统一鲜活农产品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港口收费,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完善拖轮收费政策。

(二十四)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助力外贸降本增效。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地方和进出口协会组织中小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接客户对接。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向西出口。

八、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二十五)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欠账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理欠账,促进大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货款、工程款和劳务款。

九、鼓励和引导企业挖掘潜力。

(二十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5G大规模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绿色技术,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智能制造和精益管理,加快节能降碳转型,实现降本增效。

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降成本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会商,密切跟踪重点工作进展,扎实推进降成本政策落实。要加强降成本政策宣传,让企业了解和用好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部际联席会议将继续加强对好的经验和做法的梳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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