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主任朝格吉乐介绍,目前,鄂尔多斯市矿业权审批实现审批前置要件压缩20%以上,业务办理时间从以前的13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8个工作日,实现从受理到发证最快3个工作日完成。这样的变化,源于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全力推动的矿业权审批“三级联审”改革。“推行矿业权审批‘三级联审’后,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朝格吉乐说。
另外,“这次采矿权转让手续办理时间快、所需材料少,对我们来说省时又省力,真是太感谢了。”鄂托克旗巴音乌素六保煤矿负责人王某说。
2月13日上午,王某来到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一窗”受理窗口取号,准备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不多一会儿,手机上就收到了“采矿权转让审批”办件登记信息及办件编号的信息,告知其办理进度。2月15日,王某就拿到了采矿许可证,这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放14项矿业权审批,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承接办理后颁发的第一张采矿许可证。
“部门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不仅替我们节省了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更为我们企业经营带来了极大的信心。”王某高兴地说。
据悉,今年,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1月19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自治区登记权限11个矿种登记事项中,除探矿权新立、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新立外,其他14项矿业权登记事项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承接办理,包括探矿权延续(变更)登记、勘查主矿种变更登记、探矿权保留申请、采矿权转让变更等。
此外,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精简材料清单,原来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评审的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技术报告一律不再由申请人提交,改由后台信息共享;部分材料实行取消、合并或容缺受理;优化告知服务功能,及时将审批结果、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情况等,自动生成相关提醒信息,及时推送给综窗,真正实现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下一步,我们要以‘放权力、简环节、减要件、压时限’四项标准为突破点,统筹内部公共管理和外部政务服务两类事项,加快出台实施相关标准化文件,以制度化的形式将‘两优’(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成果固定下来,转化为实际的工作成效,为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瑞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