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实现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效、绿色、高质量发展,日前,山西省安委办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推动非煤矿山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应用先进装备技术,加快非煤矿山生产技术变革,开创安全、高效、智能生产运营新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建安全保障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新型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意见》规划了山西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的近期和远景目标,提出要将人工智能、5G 通信、大数据技术引入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推动非煤矿山装备向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建设智能化非煤矿山,基本实现采掘工作面无人(少人)操作、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各系统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在2024年底前,建成第一批智能化非煤矿山,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2026年底前,选择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企业,建成第二批智能化非煤矿山,形成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建设经验。2028年底前,选择全省单班入井30人以上、采深800米以上的地下矿山和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等三类高风险非煤矿山企业,建成第三批智能化非煤矿山,有效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2030年底前,全省具备基础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同时淘汰所有生产工艺落后、不具备机械化、智能化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意见》同时明确了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智能化供配电系统、智能化通风排水系统、智能化运输系统、智能化监测系统、工业控制安全与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管控平台与网络通信系统等建设标准。
《意见》指出,要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整体规划、超前设计,新建、改扩建非煤矿山在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将建设智能化矿山纳入总体设计规划,充分考虑现代化矿山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信息技术等因素,确保满足智能化矿山建设需要。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考虑矿山资源禀赋条件、所处生命周期阶段、工艺装备水平以及信息化建设基础,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机械自动化程度高的大中型非煤矿山,开展智能化建设。要坚持系统优化、安全高效,从矿山总体设计上进行系统优化,减少矿山工作面、中段数量,实现作业面机械化大规模生产,精减人员、安全高效。要坚持典型示范、全面推广,通过试点先行,凝练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适用装备、管理经验等,形成可全面推广的模式,推进全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