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对兴安县高尚镇金山顺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挂牌出让。
矿山位于桂林市兴安县城200°方向,直距23km,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矿区面积有0.1816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达2435.08万吨,开采标高在300米至 100米。出让年限有20年,矿权起拍价3000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03月09日—2023年03月22日,挂牌时间在2023年02月09日—2023年03月08日 。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明确申请人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的,担保银行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缴纳出让起始价20%的违约金。
2.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出让前期费用、原采矿权资产价值和已处置剩余可采储量收益、其它规费、税费等其他费用。
3.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4.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本次出让的是矿产资源储量。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向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6.采矿权有效期满或出让可采储量开采完毕,采矿权由登记发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原采矿权人如需继续开采出让范围内剩余资源储量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同意矿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调整所造成的影响甚至损失,由竞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