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连续释放两座矿权。分别是绥中县李家乡乱石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和绥中县高甸子乡马鞍山建筑用花岗岩矿。两座矿权起拍价加起来共1926万元,资源储量共1369.74万立方米。
绥中县李家乡乱石山建筑用花岗岩矿
该矿区位于辽宁省绥中县李家堡乡,矿区面积有0.1446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达607.20万立方米。开采标高在76.12米至5米,生产规模为4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10年,矿权起拍价670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02月10日—2023年03月09日,挂牌出让时间在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23日。
绥中县高甸子乡马鞍山建筑用花岗岩矿
该矿区位于辽宁省绥中县高甸子乡,矿区面积0.294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达840.60万立方米,开采标高在190.04米至90米。生产规模为75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10年。矿山起拍价1256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02月13日—2023年03月10日,挂牌时间在2023年03月13日—2023年03月24日。
风险提示
1、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矿区内有少量土地暂未取得使用权,需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竞得人在与相关权利人签署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之前,不得开采。
3、矿山矿区范围占用大量林地,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需要自行办理林地审批手续,费用自理。未取得林地审批手续之前,不得开采。
4、竞得人按资产评估报告明细接收原矿山资产,如有车辆、设备等可移动固定资产减少情况,按缺失物品的评估价值扣除相应补偿款,如有新增不可移动固定资产,由竞得人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合理补偿。如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5、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配套机制砂石深加工设施,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走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的路子,形成矿山企业与矿产品深加工企业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推进绥中机制砂石产业基地建设。
6、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辽宁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未能按时完成的,须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