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自然资源局拟定在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绥中县李家乡乱石山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该矿区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李家堡乡。矿区面积有0.1446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达607.20万立方米。开采标高在76.12米至5米,生产规模为4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10年,起拍价670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02月10日—2023年03月09日,挂牌时间在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23日。
竞买申请人须为在绥中县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并且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竞买人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和“净矿”出让成本的资金实力。竞买人需缴存竞买保证金共计4985.9847万元,其中包括三项费用:1.矿业权出让起始价缴纳费用670万元;2.“净矿”出让前期报告编制费用46.9229万元;3.拟出让矿区原矿山资产征收补偿款4269.0618万元。(拟出让矿区的原采矿权人参与竞买,只缴纳前2项费用,合计716.9229万元。)
风险提示
(一)矿区内有少量土地暂未取得使用权,需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竞得人在与相关权利人签署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之前,不得开采。
(二)竞得人按资产评估报告明细接收原矿山资产,如有车辆、设备等可移动固定资产减少情况,按缺失物品的评估价值扣除相应补偿款,如有新增不可移动固定资产,由竞得人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合理补偿。如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一次性出让,出让期限10年,到期后不予延续,县政府将重新出让。
(四) 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配套机制砂石深加工设施,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走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的路子,形成矿山企业与矿产品深加工企业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推进绥中机制砂石产业基地建设。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辽宁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未能按时完成的,须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