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委托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四川省甘洛县普昌镇眉山村玄武岩、石灰岩矿采矿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
矿权出让详情:
该采矿权位于甘洛县城148°方向,直距约12km处,甘洛县普昌镇。矿区面积0.435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玄武岩。资源储量达5314.03万吨,其中玄武岩1634.1万立方米(4673.48万吨),石灰岩612.14万立方米(1640.55万吨)。储量规模达到中型,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0万m3/年。出让年限20年 ,矿权起拍价8600万元。
根据竞买要求,竞买人须满足在中国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次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最后竞买申请人需提供由具有相应担保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提供金额不得低于8761.7万元。本宗矿权不接受联合体竞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在甘洛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自行到采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2、本次出让采矿权包括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
3、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及前期费用或延期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前期费用等。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地、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采矿权人承担。
5、竞得人应承担与矿区范围开采需占用相关的土地、林地、草地、房屋、坟地、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和生活设施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甘洛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6、采矿权人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