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鹏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84.3吨禁止出口的天然砂石。
图为:海关人员检查查获的天然砂石 高宇摄
南昌某公司委托深圳某报关公司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大鹏海关申报一批出口人造鹅卵石,总价值约662万元。大鹏海关现场查验货物时,发现货物异常,疑似天然砂石。经鉴定,实际出口货物为天然砂石84.3吨,天然鹅卵石20.6吨。
图为:海关在现场查获的天然砂石 高宇摄
据了解,天然砂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过度开采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已被列入禁止出口商品目录。另外,鹅卵石为天然鹅卵石,与企业申报的人造鹅卵石不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关提醒,根据《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植物及其制品等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