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湖南长沙一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多人伤亡。事件发生后,自建房的安全性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自建房的隐患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基于目前的情况,无论回弹强度不够,还是楼板裂缝,还是墙体裂缝,几乎都会归咎于混凝土搅拌站。但真的都是具体的质量问题吗?不一定!
(国家)建筑材料监督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雄安新区特聘专家、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混凝土质量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专家、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宝莲发表了《如何监管和保障自建房的安全?从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基础处理不到位、施工维护不专业、随意加盖/改变用途、自建房不验收等五个方面对楼板开裂或墙体开裂进行了分析。
4月29日,湖南长沙一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多人伤亡。事件发生后,自建房的安全性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不久,检察机关经过调查取证,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了参与非法改建的4人。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被依法逮捕。
自建房的隐患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就在前几天,一个朋友给我发了一张农村自建房的照片,问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原因有很多。
图1楼板开裂
但目前的情况,无论是回弹强度不足,还是楼板开裂,还是墙体开裂,几乎都会不约而同地归咎于混凝土搅拌站,这也是无奈之举。自建房有其特殊性。对于搅拌站来说,有必要多了解这些,以便应对。
建设管理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对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建筑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但2019年修订版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抢险救灾、其他临时房屋建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据此,《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三层以上农民住房建设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楼呢?事实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有明确的程序性要求。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流于形式。
第一,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
大多数自建房没有经过任何申请批准,没有科学的设计。从打地基到建筑结构、选材等。,他们大多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建筑预算来确定的。虽然《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要求: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工程,以及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其建筑跨度、跨度或高度超过规定范围的,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采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但自建房出于经济考虑或认知问题,往往不合规,多凭经验和个人知识,缺乏设计图纸、专业施工队伍和工人,钢筋布置不专业。从设计之初(如果设计也考虑的话)就存在开裂的隐患。比如要计算合理的配筋,配筋不足会影响结构的整体稳定性、抗震能力和承载能力,混凝土容易开裂。在楼板转角处,为了防止开裂,需要设置放射状钢筋,这在自建房中并不多见。
图2楼板转角处设置辐射钢筋。
缺乏第二种基本治疗
业主和施工人员很少注意地质条件,甚至缺乏必要的调查工作。建筑地基必须挖旧层,不能超过20厘米。基础埋深不应小于当地冻结层的厚度,且不大于50厘米。基槽(坑)回填应分层夯实。还要检查地基下是否有空洞和软弱层。如果是这样,它们应该被移除和替换。还要注意避免粉底浸泡和暴露。基础打好后,应立即回填,以免被浸湿。如果处理不到位,墙体容易发生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开裂,影响结构安全。
三是施工维护不专业
自建施工人员普遍不专业。为了节约成本,他们很多都不租脚手架,而是用简单的木棍做支撑(如图3)。所选木棒甚至弯曲,支撑木棒间距过大,也缺少必要的横撑和拉条。承载力和刚度严重不足,在荷载作用下发生变形。特别是经过几次周转,挑选的模板表面没有清理干净,模板的刚性也不足,容易变形。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未湿润。浇筑混凝土时,为了省时省力,所有需要振捣的地方都是“一次”,没有二次振捣,振捣不到位。另外,拆模时间过早,造成浇筑混凝土后粘模,外观质量很差。拆模后基本停止养护,导致混凝土回弹强度不足,表面容易开裂。这一切都归功于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的强度取决于胶凝材料的水化,而没有水的供应,混凝土的强度是无法提高的!我处理过几个自建房的质量问题,几乎是通病!搅拌站觉得很不公平,但是农民觉得更不公平,因为大部分建设者缺乏混凝土的知识,坚信你的混凝土出了问题,自然是你的事!
图3木棍代替脚手架,间距过大。
第四,盖章,随意改变用途。
有些自建商品房是在原有房屋上加建一层或多层,以增加营业面积。也不考虑地基的质量,更不考虑下部结构框架的质量或最大承载能力。施工队不具备设计能力,也不检查荷载,只是被动的按照业主的意图进行施工,埋下了质量隐患。
而且在寸土寸金的闹市,也不乏偷地下室,导致整栋房子倾斜倒塌的!
五是自建房验收缺位。
《行政法规》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和集镇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村庄和集镇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这样一来,农房建设监管主体不明确,建设系统最基层单位大多设在县级政府,城乡建设只能在县级抓。乡政府缺乏专职施工人员,监管难以到位。
在大多数自建房中,基本没有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部门和监理单位来管理,没有真正严格的“审批、跟踪管理和验收”。很多竣工的房子都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只是业主目测。质量和安全如何保证?
自建房之所以存在、质量问题太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管理。要贯彻《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乡村建设监管制度。要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农村住房建设检查。要组织房屋鉴定检测单位对自建房屋,特别是用于商业经营的楼房和老楼进行检查。通过阅读施工图纸,实地检测实体结构,对整体框架结构进行观察分析,根据现有的承重荷载,对地基、构造柱、梁板的承载力、抗倾覆或稳定性进行验算,进而综合判断自建房的质量状况。
为杜绝自建房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必须从施工源头清理整顿和规范农房建设市场秩序。根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施工任务。任何证书都将被驱逐出建筑市场。同时,有关部门也有义务对自建房进行科学引导,加大对自建房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增强乡镇一级建管部门的服务功能,提高建房质量和安全意识。同时,政府要提供免费的自建房验收服务。在验收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居民解决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属于商业建筑,要定期检查消防、电力安全,防止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随着卫星航拍和无人机技术的进步,也非常方便进行大范围的监控比对,随时跟踪可能的违法建设,把火苗扑灭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了再去处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