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了江苏省溧阳市老虎山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
矿权出让详情:
该矿区位于江苏省溧阳市老上兴镇虎山,矿区面积为1.1127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用玄武岩。资源储量1086.72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292.1万立方米(折合为850万吨),推断资源量59.10万立方米(折合为172万吨);建筑用辉长岩资源量32.9万立方米(折合为86.9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10.3万立方米(折合为27.2万吨),推断资源量22.6万立方米(折合为59.7万吨)。开采标高在55.5米至-60米,出让年限8年。起始价12600万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01月29日—2023年02月03日,挂牌时间在2023年02月06日—2023年02月17日。
跟据竞买公告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外商投资企业需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争: 1、近三年以来,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在江苏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报名截止日前有被执行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2年以内、有涉黑涉恶记录、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有政府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等。 4、竞买人的资质条件由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资质条件经审核合格后,由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竞买资质条件合格证明》。
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因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变化等地质条件变化与实际开采情况可能会有误差,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为解决矿山运输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地方政府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后期开采经营过程中矿产品可能采用廊道(或河道)运输方式,相关工程建设资金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三)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所涉及原有采矿权人的设备设施、采矿需要的土地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坟冢、固定设施、爆破安全距离内民宅、厂房及输电线拆迁等问题,按照第三方机构评估值(原采矿权人设备设施2.14亿元;民宅拆迁、土地和其它附着物补偿1.15亿元)为基础,由政府协调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原采矿权范围内剩余资源量,由竞得人补偿给原采矿权人。
(四) 在出让期限内出让的可采资源储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
(五)矿山关闭,竞得人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人应履行矿山关闭后的生态修复义务。若因国家建设需要、政策调整,采矿权人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