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表明要支持建设若干储量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支持发展水路运输和航运服务,推动煤炭、矿石等大宗物资内河运输。
1、加快发展绿色矿业。支持韶关矿山综合合理利用资源,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尾矿库资源综合利用及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矿地统筹,先矿后地”开发模式,支持建设若干储量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引导资源型矿山企业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向矿山公园、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方向发展。
2、推动内河航运业发展。支持韶关建设港航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支持发展水路运输和航运服务,推动煤炭、矿石等大宗物资内河运输。推进内河航运清洁化,按规划和计划有序建设内河航运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加快推动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锦江绿色航道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