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挂牌出让,朗山矿区位于狮子街道以西,东至朗山水库,南至朱家冲一带,西至新合镇址坊村林地,北至朗山村林地。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区面积:1.2平方千米,资源储量:14350万吨开采标高: 195.9米至 70米,拟出让年限:22.5年,起始价:56600万元。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朗山矿区位于狮子街道以西,东至朗山水库,南至朱家冲一带,西至新合镇址坊村林地,北至朗山村林地。
面积:1.2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14350万吨
开采标高: 195.9米至 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三合一方案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三合一方案治理
拟出让年限:22.5年
起始价:56600万元
二、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二)凡被列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三)资格审核采取资格后审,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须持以下资料到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2日
网上地址:https://www.jxca.org.cn
四、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根据《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府办发〔2022〕48号)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详情请登录江西省数字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jxca.org.cn/)。 竞买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如有遗失或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如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仔细阅读《江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应急处置办法》(试行)及网上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如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采矿权信息有疑问的,可向交易中心和采矿权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江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应急处置办法》(试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和矿业权现状等相关情况完全知晓且无异议,并自愿完全承担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 (四)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开立电子保函,方可参与报价。每笔电子保函只对应一宗采矿权,同时竞买多宗采矿权的,应分别办理电子保函。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办理电子保函或者开立电子保函担保金额不足的,网上交易系统禁止其参与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应按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做好竞价准备,并保持在线登录状态,随时关注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切勿错过所参与采矿权的竞价。 (六)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操作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竞买人应及时向当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境内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矿业权竞买申请书》、《矿业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电子保函(纸质版)》及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凭证; 2、境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商业登记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⑶委托他人办理成交手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矿业权竞买申请书》、《矿业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通知书》、《电子保函(纸质版)》及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纳凭证; 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得入选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以供核实。
五、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矿业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以下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1、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等相关政策原因,采矿权必须终(中)止; 3、新建矿山原则上正式投产后1年内须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七、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网上交易结束,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经交易中心确认或认可后,应当暂缓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得人所开具的电子保函确定的担保金额不予返还,并将其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入选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未缴纳或未全额缴纳应缴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未申请办理新立登记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该采矿权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