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起始价87789.21万元,出让年限20年。
该矿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矿区面积0.9438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6938.69万立方米(其中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矿石量4674.61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2264.08万立方米),覆盖层体积为3015.12万立方米(残坡积层159.88万立方米,全~强风化花岗岩1767.50万立方米,中风化花岗岩1087.74万立方米)。开采标高在307米至50米。每年产生约130万方,本次出让矿体属C类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销售和使用。
根据竞买公告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外商投资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等不被允许参与竞买。本棕矿权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中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10000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文件。
风险提示
(一)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采矿权竟买申请人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对此,采矿权竟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三)矿区及生产生活等配套设施用地租赁及青苗补偿等事宜,需竞得人与地表权属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租地及清场等费用。同时,如因运输道路、排土场、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等配套设施范围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村委、村小组及村民等无法达成协议,从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的,采矿权竟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四)矿区西侧106国道为本矿产品唯一运输通道,运输能力有限,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充分了解106国道以及矿区周边现状情况,自行评估可能造成本矿产品输出的影响,风险自行承担。
(五)矿山建设运营生产用水主要采用采场集水,矿区周边水库为应急保障及灌溉水源,富余可利用水量有限,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现状,风险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