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挂牌出让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起价75000万,资源储量8038.97万吨,出让年限20年,开采规模400万吨/年,资源价款除外,还得额外支出涉及政策处理费用合计55077万元。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2、矿区位置: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
3、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代码:83907)
4、矿区范围:由6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53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386.5米至+165.0米。矿区范围内细分成+386.5米至+285米、+386.5米至+225米、+386.5米至+165米三个开采区块,矿区范围整体坐标及各区块范围坐标见下表。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20年(含基建期)
6、生产规模:400万吨/年
7、矿区资源储量:根据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寺坞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以及金华市新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金新资评〔2022〕29 号),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总量2973.62万立方米(8038.97万吨),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控制资源量2954.03万立方米(7995.48万吨)、宕碴矿控制资源量19.59万立方米(43.49万吨)。矿区第四系残坡积层剥离量152.58万立方米,剥采比为0.051:1。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费用3883.26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按浙财综〔2020〕14号相关规定计提。
4、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和储量评审意见书,I号、II号矿体全部以建筑石料作为开发利用方向,Ⅲ号矿体不适合作建筑石料,仅可作宕渣综合利用,剥离后的第四系残坡积层主要用于后期工程复垦。
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该项目施工设计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矿区西侧为县道X616(篁忻线),距矿界平均距离为50m,矿界拐点J54-J1-J2-J54为禁爆区,采用机械开采方式,面积为11407平方米。
6、项目前期方案及报告等编制费用合计145.8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开化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
7、矿区西侧距离矿界约50米为开化县X616篁忻线,竞得人需承担篁忻线篁岸-寺坞段改建及维护费用(桩号K0+000~K3+630,改建后公路等级为二级),道路维护期与开采期限一致(20年),该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竞得人无需另行支付。
三、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kyq.zjgtjy.cn/),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5日。
(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2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16日11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2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22500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2、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75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500万元整数倍。
五、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根据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开化县财政局的会商意见,出让收益分三期缴纳,第一期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收益的20%;第二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缴纳出让收益的30%;第三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出让收益的50%。由竞得人按合同约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申报缴纳。
2、政策处理费用
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关于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池政〔2022〕55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池淮镇寺坞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开政函〔2022〕39号),该矿山涉及政策处理费用合计55077万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开化县财政局指定账户。池淮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矿区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六、注意事项
1、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2、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剩余开采年限(或开采量)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5、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6、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7、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0-6526533,地址:开化县芹北路1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3)银行保函业务咨询:
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
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44;
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56014142;
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
(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sgtzykey,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