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以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以下3宗采矿权。据估算,三宗矿权资源储量共计近5400万吨,年产能超1000吨,起始价共计超8亿。
1、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用玄武岩矿:该矿共计出让资源量1542.87万吨,年产能190万吨,5亿起拍。
2、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为2474.18万吨;宕碴1458.47万吨,年产能400万吨,2.74亿起拍。
3、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总量1344.04万吨,年产能540万吨,4700万起拍。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用玄武岩矿3、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矿产代码:84555)7、矿区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1542.87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控制资源量1093.03万吨,全风化玄武岩(宕渣)控制资源量295.02万吨,强风化玄武岩(宕渣)控制资源量144.53万吨,矿体底板泥质粉砂岩(宕渣)控制资源量410.29万吨。1、挂牌起始价:5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300万元或300万元整数倍。(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7日。(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1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8日11时00分止。4、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1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9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生产活动。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根据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按期缴纳治理基金,基金总额1514.88万元。4、矿区进出道路的政策处理由沃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竞得人自行承担道路建设、维护及其他相关费用,矿山开采完毕道路收归沃洲镇人民政府。采矿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由竞得人自行向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申报缴纳。沃洲镇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政策处理费用合计7926万元(包括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用地、林地、旧房、坟墓等)。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建筑用花岗岩(矿产代码:84853、84711)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1年(含基建期1年)7、矿区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为2474.18万吨;宕碴1458.47万吨,其中:宕碴(凝灰岩)635.09万吨,宕碴(花岗斑岩)541.16万吨,宕碴(风化凝灰岩)259.50万吨,宕碴(风化花岗斑岩)22.72万吨;覆盖层体积为88.77万m³。1、挂牌起始价:274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7日。(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1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8日11时00分止。(3)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1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9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和其他规定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矿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总投资1562.1316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规定执行。4、采矿权竞得人需向仙居县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该采矿权前期相关方案编制等费用378.424万元。5、本次出让资源量中,宕碴共计1458.47万吨,若采矿权竞得人通过配矿等技术方法利用宕渣,需在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后方可用作砂石骨料。6、距离居民区等主要建筑物小于200m的开采范围设置为机械开挖区,200m~300m的开采范围设置为控制爆破区。采矿权出让收益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缴纳,由竞得人向仙居县税务局申报缴纳。双庙乡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政策处理费用合计 1824.413 万元(包括矿区及周边所涉及的土地、林地、道路、坟墓等)。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花岗岩矿3、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产代码:84711)4、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2.5年6、矿区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总量1344.0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264.66万吨,风化层(宕碴)454.73万吨,全风化层(宕碴)624.65万吨。另有表土剥离物为187.98万吨。1、挂牌起始价:47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整数倍。(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28日。(2)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1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9日11时00分止。(3)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1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矿山关闭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总投资4269.77万元。本项目需在取得采矿许可证2.5年内完成开采。3、允许采矿权人对本矿区产生的石料进行机制砂加工。
来源: 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