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出让了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峙头区域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双屯村、长坑村、洋涨村峙头山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起拍价40000万元,资源储量有2639.98万吨。
该矿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双屯村、长坑村、洋涨村。矿区面积0.9685平方千米,开采矿种属于建筑用石料(凝灰岩)。资源储量有2639.98万吨,开采标高在 145.6米至 5米。出让年限3年,起拍价40000万元。
根据竞买公告,矿山开发须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竞得人应在采矿权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基金账户并一次性足额计提基金12065.02万元。
竞买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 3、采矿权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风险提示:
1、采矿权竞得人须完成上述矿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2、采矿权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5、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
6、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