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并严厉打击惩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6起土地矿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其中2起与砂石相关。详情如下:
梅州市五华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越界采矿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梅州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在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超越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石。2022年12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鉴定,越界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矿石量79782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47.5967万元。2023年9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7.5967万元,并处罚款36.8991万元。 因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2023年9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江门开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
2023年5月起,开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在平整开平市月山镇大岗村委会潘公寨矿区北侧地块时, 擅自处置平整过程产生的建筑用砂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024年1月,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 经检测,产出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10800立方米。2024年4月,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20529.55元,罚款人民币6158.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