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8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进一步支持矿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从用矿、用地、税费优惠、金融政策等方面提出29项措施支持全省绿色矿山建设。
第一部分“大力支持企业用矿需求”
在资源整合、开采指标分配、矿业权出让、矿业权审批办理等方面制定了6条绿色矿山支持政策。
第二部分“进一步做好采矿用地保障”
在采矿用地指标、占用林草地、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方面制定了7条绿色矿山支持政策。
第三部分“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在落实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税费减免政策及矿业权出让收益减缴等方面汇总形成绿色矿山税费优惠政策。
第四部分“加大创新金融政策支持”
在支持认定“三高企业”、融资担保、绿色基金、绿色信贷、挂牌上市等方面制定了6条绿色矿山支持政策。
第五部分“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监督考核”
在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名录动态管理、政府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了8条绿色矿山监管及约束政策。
《措施》中还首次在全国创新性提出建立“甘肃省绿色矿山投融资项目库”,为矿山企业提供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相关产业基金或专项基金。《措施》进一步支持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大型绿色矿山企业优先整合资源勘查开采,培育省内乃至全国具有产业优势的矿山企业,切实提升全省工矿产业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