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发布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该矿出让资源总量超4810万吨,设计生产规模980万吨/年,出让期限5年(基建期0.5年),起始价5.7亿元,政策处理费用近2.5亿元。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
竞得人共分5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每期缴纳20%。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该采矿权位于临海市杜桥镇福岙村,面积约0.4750平方千米,矿区西北侧设置有禁止爆破区,禁止爆破区总面积约10.52万平方米。矿区范围内出让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约4531.63万吨,宕渣近278.45万吨,残破基层剥离量近67.22万方。若采矿权到期后出让资源量仍有剩余,经临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申请延续,延续时间不超过5年(若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按照相关要求,临海市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实矿区范围内的采矿用地指标共计约712.5亩。采矿权出让第一年落实300亩,剩余412.5亩采矿用地指标根据矿山开采实际情况逐年保障,至采矿许可证到期止。竞得人在首期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费用缴纳方面,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2401.85万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政策处理费用合计近2.5亿元,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临海市财政局指定账户。杜桥镇人民政府与采矿权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环境治理等事宜,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竞得人需支付矿山运输专用道路的建设费用594.33万元(已纳入政策处理费)。该道路南起G351国道,北至原S225省道,总长约1.6千米,由杜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报告编制费用合计500万元,已纳入政策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