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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山体滑坡治理之名非法采砂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2024-08-06 阅读:206
  
核心提示:近日,最高检发布6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我国首批设立的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国家公园等5

近日,最高检发布6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我国首批设立的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国家公园等5个国家公园,青海、四川、吉林、海南、福建、江西等6省。

其中,在江西省上饶市发现,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以山体滑坡治理之名在铅山县武夷山镇某村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监管缺位。非法采挖砂石4.3万方,造成审批范围外公益林地毁坏约1.92万平方米,采挖的砂石堆放占用耕地3789平方米,对公益林和山体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在吉林省珲春林区发现,位于珲春国有林区的荒山一号采石场曾用露天方式开采,停采后仍有居民在原址盗采石材,导致近1.2公顷国有林地被破坏,开采边坡处于不稳定状态,坡面风化严重,岩石裸露且细碎,极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且未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严重影响东北虎豹迁移扩散廊道连通和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

江西:以山体滑坡治理之名非法采砂

据悉,江西省铅山县武夷山镇位于武夷山脉北部,毗邻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地位十分重要。2018年8月,铅山县武夷山镇某村和尚坪山场山体发生塌方。2018年12月18日,万某某以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矿业公司”)铅山分公司的名义与某村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某矿业公司铅山分公司出资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由该分公司加工销售。

2019年2月22日,万某某以某矿业公司的名义向铅山县发改委申请山体滑坡治理工程立项,并获批准。此后,万某某以某矿业公司铅山分公司的名义申请占用林地28亩,于2019年7月11日获得批准。为非法采挖砂石资源,2019年3月至2022年8月,万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和采矿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挖机和运输车辆,超出占用林地审批范围对山体植被进行剥离,非法采挖砂石43190立方米,造成审批范围外公益林地毁坏19171平方米,采挖的砂石堆放占用耕地3789平方米,对公益林和山体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2022年8月底,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指出,某矿业公司以山体滑坡治理之名在铅山县武夷山镇某村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后中央媒体相继报道此事件。

经鉴定,该案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修复费用为91万元(910884.71元),生态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4.9万元(49511.7元)。

上饶市院经审查认为,万某某以地质灾害治理之名,未取得采矿许可和林木采伐许可,超出林地占用许可范围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进入查扣财产的处置程序。

吉林:居民盗采石材导致近1.2公顷国有林地被破坏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地处中国吉林、黑龙江两省并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吉林省珲春市作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核心区,是著名的虎豹之乡。珲春市域内拥有重点国有林区面积34.9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6%。

位于珲春国有林区的荒山一号采石场曾用露天方式开采,停采后仍有居民在原址盗采石材,导致近1.2公顷国有林地被破坏,开采边坡处于不稳定状态,坡面风化严重,岩石裸露且细碎,极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且未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严重影响东北虎豹迁移扩散廊道连通和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

2023年6月,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珲春林区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吉林省检察院部署的“守护虎啸山林”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该案件线索。经初查,该废弃矿山未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且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虎豹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损害。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珲春林区检察院于同年6月7日立案。

经调查后发现,该采石场于2007年2月12日登记成立,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零二个月(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已于2021年7月12日注销登记,采矿权到期后一直处于废弃状态,且原采矿权人无法取得联系,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直未有效开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害状态。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珲春市自然资源局负有对涉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该采石场已废弃多年,其对被毁损的林地未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未能治理恢复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珲春林区检察院于2023年7月6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专家学者等与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向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珲春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涉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并向市政府争取到82.43万元治理资金。经治理,共清理浮石及危岩体2055立方米,平整平台场地7976立方米,栽植紫穗槐3万余株,播撒草籽2.6587公顷。经珲春林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现场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延伸恢复治理面积达2.941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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