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次的7个典型案例。其中,督察组在江西省发现,一些地方河道岸线保护不力,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非法采砂堆砂,矿山违规开采,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江西赣江上游仍然存在非法采砂堆砂问题。赣州市赣县区金江砂业公司未经审批,侵占贡水河道约7亩堆放砂石,2024年在贡水河道禁采区违规采砂。于都振堃建材公司采砂船违规进入梓山镇山峰坝大桥上游贡水河道禁采区,2024年以清理河道名义违规采砂。
2024年5月3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2019年以来吉安市万安工业园在长江二级支流遂川江1公里范围内新建2个化工项目
督察发现江西一地矿山违规开采、治理修复不力。赣州市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2021年以来新建设施扩大生产规模,违法采矿5万余吨,至今未通过环评审批。公司采矿区环境污染严重,未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大量淋溶水积存在采矿坑内,废石废渣、污泥露天堆放,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2024年5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赣州市寻乌县新天地铁矿公司采矿区环境污染严重,大量淋溶水积存在采矿坑内,废石废渣、污泥露天堆放
另外,抚州市、吉安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十四五”期间,抚州市应修复163座,截至目前仅完成38座;吉安市应修复175座,还有83座没有完成。吉安市永丰县娄元采石场位于永丰国家森林公园一级保护区范围内,2022年上报完成修复,督察发现,当地没有认真落实修复方案要求,开采坡面大量岩石裸露,坡脚存在大量浮石、浮渣,矿区未进行有效复绿,修复流于形式。
江西省有关地市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生态敏感区保护和监管不严不实,矿山开采和治理修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多发并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