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易平台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浙江省发布《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从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市场配置等方面发布15条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对计划年内开工的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步等额下达,全额保障。对计划年内开工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确需占用稳定耕地的,6月底前从省预留的20万亩稳定耕地中另行带帽核减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提出 ,助力重大项目用矿需求。对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项目建设需新设大型砂石土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需新设大型采矿权,未纳入当地矿产资源规划的,允许调整规划补划集中开采区;所在市、县采矿权规划指标不足的,可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预留指标中安排。
优化用地用海用矿审批服务。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开展“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实行全流程节点管理,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手续办理。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把更多项目纳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对年内急需动工建设的项目,在用地审批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再审查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集中连片论证 分期分块出让”审批改革试点扩面,分期分块出让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简化采矿权抵押备案事项,抵押双方自愿签署采矿权抵押合同的,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备案;对确有要求办理抵押备案的,办理时间缩减至4个工作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