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岭矿区规划三期开发 合计年产能4000万方
近日,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凤凰岭二期矿权已发布挂牌公告,该矿可采资源储量1.509亿方,生产规模900万方/年,拟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16亿元,挂牌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
在2022年5月24日凤凰岭一期矿权挂牌公告发布时,其开发利用方案中提出,根据《广东省建筑石料资源专项规划(2020~2030)》及阳西县人⺠政府的整体规划,拟在溪头镇设置粤港澳大湾区建材生产供应基地,整体规划溪头镇凤凰岭矿区面积21.086平方千米,预计总资源量达16.8亿立方米,计划矿产资源分为三个开发期,开采终了后将露天采场建成工业园区。此外,为了解决建筑石料销售,需要建设配套矿山专用码头。
第二开发期,拟设矿区面积1.164平方千米,拟设开采规模1120万立方米/年,配套3000万吨/年港⼝码头。第⼆开发期,在第⼀开发期的基础上,剔除基本农田和生态林后的区域,初步规划⾯积10.6平方千米,产能2800万立方米/年,配套7500万吨/年港口码头。第三开发期,为整个规划的凤凰岭矿区,⾯积21.086平方千米,初步规划产能4000万立方米/年,配套10500万吨/年港口码头。
据悉,2022年7月5日,凤凰岭矿区一期开发权以16.1亿元被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竞得。矿区储量9171.5万方(约合2.47亿吨),年生产规模1120万方(约合3220万方,其中年产建筑碎石骨料1950万吨、机制砂1270万吨),出让9年。该项目今年1月6日正式动工,预计12月26日投产。
储量1.5亿方、年产900万方 凤凰岭二期矿区挂牌
此次出让的二期矿权(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位于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永安、滑桥、英厚村委会大岭山,行政隶属阳西县溪头镇管辖。矿区距省道S278直线距离1.4公里,距阳西县城直线距离约15公里,交通较为便利。
另外,该矿面积1.784平方公里,建筑用片麻岩(含少量花岗岩等)资源量合计矿石量18376.3万方。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13379万方,推断资源量矿石量4997.3万方,剥离量4637.8万方(残坡积层18.3万方,全风化层2210.3万方,半风化层1660.9万方,夹石748.3万方)。
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32亿元(含)以上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挂牌报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或存款证明文件。还需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8亿元,竞买成功后可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须额外支付共计24亿元相关费用。包括采矿权出让前期综合费用12亿元;每年支付给阳西县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建设和社会维稳帮扶资金200万元(20年共人民币4000万元);每年支付给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建设和社会维稳帮扶资金300万元(20年共人民币6000万元);生态补偿金1亿元。
为保障石料运输过程中矿区周边居民出行安全问题以及解决矿产出运问题,竞得人须出资10亿元建设与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包括用于矿山开采、生产销售、运输廊道及采矿权竞得人生活配套等设施)。
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运输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由采矿权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同时,竞得人需要自行解决出运码头及出运廊道跨越滨海旅游公路等问题。如因涉及码头和廊道等原因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生产和矿产出运的,上述风险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评估及承担。
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应在24个月内投入生产,因采矿权竞得人自身原因,不按约定的期限建场投产,或中途无故停产、退出的,出让方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采矿权,不予退还采矿权竞得人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并由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如因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要求矿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无条件服从,由阳西县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矿山的土地使用要求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竞得人须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用地、用林、用矿、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开采活动。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并在正式投产后2年内建成广东省绿色矿山,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出让方可责令其停产整改,待绿色矿山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