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桐笋村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黔南州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桐笋村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桐笋村饰面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灰岩 地理位置:长顺县长寨街道桐笋村 面积:0.210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拟出让采矿权前期地质勘查工作于2022年10月由黔南州自然资源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完成,提交的《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桐笋村饰面用灰岩矿详查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截止2022年10月30日,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桐笋村饰面用灰岩矿勘查区范围内(标高+1330~+1423m)估算饰面用灰岩矿石资源量565.1万m3(1525.75万吨)。本次出让资源量为250万吨,建议生产规模5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 +1330米至 +142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为新设采矿权,未进行开发利用。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该矿业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建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前未建成绿色矿山的不予办理延续登记。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42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2日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2日—2023年03月15日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1日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qiannan.gov.cn)下载浏览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2023年03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报名申请。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日上午9点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15点00分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提交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3月13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及竞价。 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竞买人一旦申请报名,即视为对该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无异议。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报名参加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若只有一人竞买,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即可成交,若有2人以上(含2人)竞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天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矿山开采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因政策原因导致该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它保护地重叠,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的;(4)不可抗力的影响。 2.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禀赋、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在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按规定办理土地、林业、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房屋、林木等补偿的,竞得人自行协调产权所有人解决,如因土地、林地、道路等问题导致无法建设或开采的,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投资开发风险。 3.本次采矿权按现状挂牌出让,只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进行出让。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责任和费用;竞得人在矿山开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出现对周边单位、居民生产生活及设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效能等问题,后果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4.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业、安全、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地表附着物及矿区周边设施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发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不能开采矿产资源,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责任和费用;竞得人在矿山开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出现对周边单位、居民生产生活及设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效能等问题,后果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6.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绿色矿山相关规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因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导致不能办理采矿延续登记,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未提及的其他风险。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黔南州自然资源局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黔南州人民政府、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未按本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竟得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并且黔南州自然资源局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黔南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