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百胜镇回龙村大塘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按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涪陵区百胜镇回龙村大塘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告序号:FLGC202205)成交结果公示如下:一、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一)采矿权名称:涪陵区百胜镇回龙村大塘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二)矿山地址:涪陵区百胜镇回龙村;(三)出让年限:18年;(四)矿区面积:0.1794平方公里;(五)开采标高:+682米至+575米;(六)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七)资源储量:1197.5万吨;(八)生产规模:51万吨/年;(九)出让收益起始价:3999.65万元;(十)开采范围(2000坐标系):拐点 X坐标 Y坐标 1 3307185.05 36438506.842 3307576.29 36438588.823 3307628.2 36438633.3 4 3307510.92 364387735 3307328.05 36438747.846 3307223.05 36438934.84 7 3307175.05 36438906.848 3307150.05 36438922.849 3307127.05 36438961.84 10 3307125.05 36438997.8411 3307024.05 36439002.8412 3306985.05 36439025.84 13 3306961.05 36439006.8414 3306936.05 36438878.8415 3306960.05 36438858.84 16 3307012.05 36438893.8417 3307081.05 36438852.8418 3307082.05 36438726.84 19 3306998.05 36438577.8420 3307033.05 36438452.84二、成交结果信息(一)成交确认书号:涪矿采交易出〔2023〕1号(二)成交时间:2023年01月17日(三)成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四)成交方式:挂牌出让(五)成交价:3999.65万元(六)竞得人名称:重庆市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红星居委9组98号三、成交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2月06日(10个工作日)。四、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重庆市正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重庆市涪陵区红星居委9组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2681473718R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涪陵区百胜镇回龙村大塘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涪陵区百胜镇回龙村 面积:0.179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资源储量:1197.5万吨 开采标高: 682米至 57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截止2022年6月20日,该宗采矿权新划定矿区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为1522.8万吨,除去原矿区已出让剩余资源325.3万吨,本次公开出让资源储量为1197.5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18年 起始价:3999.6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3999.65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事宜。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2月06日 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2023年01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