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兴隆红星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规定,经安龙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安龙县兴隆红星建筑用石灰岩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贵州省安龙县栖凤街道迎宾大道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龙县兴隆红星建筑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安龙县春潭街道 面积:0.407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439.8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公司资本金达到申请竞买的对应项目挂牌起始价以上(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同时出具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的证明,以及与注册资金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相关凭证。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15日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15日—2023年03月01日 网上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116.171.219.50:8099/TPBidder/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查阅。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2023年02月14日 申请报名方式:全天24小时网上报名,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http://116.171.219.50:8099/TPBidder/memberLogin。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意向人上传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报告、资信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内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报价,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现场竞价以挂牌期限届满时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进行现场竞价。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挂牌期间的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3年3月1日14:30时至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买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公司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风险提示 因本次出让的砂石矿采矿权已产生矿山开发前期投入,矿权竞得人在竞买程序结束后务必于7日内向相应投入方支付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竞买人竞得安龙县兴隆红星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的,须支付前期投入共计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其中出让收益评估费用2万元。 (一)出让项目均为安龙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业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竞买人竞得后须在资源所在地按当地的产业规划要求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着力推动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区群众共同开展绿色和谐矿区建设,共享开发收益。 (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新建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应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 (三)竞得人进行资源开发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因矿区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出让的资源量不对受让方构成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资源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五)出让人只对矿区范围出让年限内砂石土矿产资源进行出让。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六)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七)矿产资源开发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资源量存在误差的;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相关规划调整导致对开采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资料存在瑕疵的;4.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导致的;5.不可抗力的影响; (八)因该矿存在前期投入,北京正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安龙县兴隆红星建筑用石灰岩矿拟出让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正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资产评估报告》(正联评字〔2022〕第Z1-428号),该宗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25日的市场价值共计人民币叁仟伍佰零壹万伍仟肆佰陆拾柒元贰角捌分(¥35015467.28元),该评估结果将纳入安龙县兴隆红星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予以公告。竞买人对资产评估有异议的,可与原矿业权人自行协商,一旦报名参与竞拍,既视为认可该资产评估价值。原矿业权人以外的其他申请人竞拍取得出让资源的,需向原矿业人支付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零壹万伍仟肆佰陆拾柒元贰角捌分(¥35015467.28元)后,方能提交“关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的解释权由安龙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如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2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地址:贵州省安龙县栖凤街道迎宾大道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59-5229069、0859-3120731。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如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并且安龙县自然资源局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文件及发改法规〔2018〕457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由竞得人按照其最高报价的20%向出让方交纳违约金,竞得人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该处罚及承担该违约金。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安龙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