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22年第四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喀什地区2022年第四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KSCK2022-04) 一、出让人 名称: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伽师县迎宾路3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场所:喀什市深喀大道喀什行政审批局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6-2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 面积:0.116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92.9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237米至 118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普查报告,查明资源量92.96万立方米,可采矿石资源量78.75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80万立方/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已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0.98年 起始价:23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1、竞买人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2、竞买申请人经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竞买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允许参加竞买,及无经营行政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过;3、不接受竞买人联合报名。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并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采取一次性出让,到期后不予延续,无条件关闭矿山,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3日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3日—2023年02月17日 2023年2月3日上午10:30至2022年2月17日下午19:00时; 地点: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名后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02月02日 申请报名方式:在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如挂牌前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报价不低于公开出让起始价,方可揭牌;有两个竞买人参加竞买,在挂牌期限内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最后报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买,则直接转入拍卖程序。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详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 (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乡、镇、场、村队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五)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六)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七)本次出让的《新疆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6-2号建筑用砂矿》是为保障“喀什西克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点项目设立,矿区范围内所开采建筑用砂石料全部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允许进入流通领域,采矿许可证到期,项目实施完毕后,不予延续,无条件关闭矿山,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0998-6722001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不得参与下次采矿权出让,并承担此次采矿权出让费用。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采矿权价款需在成交确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承担该矿权的①普查报告、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③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④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费用。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后10日内付清全部矿业权出让佣金或服务费;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持《挂牌成交确认书》按要求与矿山所在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所签定的《挂牌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对不按期付清全部佣金或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本次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于2023年2月2日前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公开出让文件的索取: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八)公告详见媒体:喀什日报 (九)联系方式: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阿不都热合曼(电话:0998-2826217)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喀什行政审批局三楼。 本公告在伽师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伽师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