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揭阳市投控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场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南段市水务集团二楼 2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MA5629P73C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 面积:0.347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资源储量:评估利用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为1830.0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量308.63万立方米、残坡积层量126.86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量591.08万立方米、夹石破碎带量168.52万立方米。评估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1509.45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可采储量284.89万立方米,综合利用残坡积层可采储量35.84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半风化花岗岩可采储量526.9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夹石破碎带可采储量149.0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62米至 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采矿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竞得人在采矿权新立登记后1个月内,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核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在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将基金账户开设情况报送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拟出让年限:17.4年 (生产期15.4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 起始价:20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2000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应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11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提出报至普宁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663-2938181。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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