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7组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补遗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7组石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补遗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7组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石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龙飞村 面积:0.185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268万吨 开采标高: 570米至 47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须履行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编制相关报告并通过审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履行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编制相关报告并通过审查。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1年 起始价:438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3年01月25日 挂牌时间:2023年01月25日— 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22.179.44.149:5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 https://www.cqggzy.com/bishanweb/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2022年10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应持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起拍价在公告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10‰,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地方权益和建设手续无法按期生产的,竞得人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损失; (四)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十一、其他内容 1、本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只针对该宗采矿权采出的矿产品,与采矿权相关联的其他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均不属于公开出让范围。 2、相关资料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查询下载。 3、本宗采矿权包含原重庆延煌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范围以及工业广场区域。根据《重庆延煌矿业有限公司为矿山投入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渝国能资评报字(2022)第036号),原采矿权人的机器设备、房屋(构)建筑物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2389.51万元。竞得人在递交竞选文件前一次性将2389.51万元缴纳至我局指定账户(名称: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户行:重庆农商行璧山支行;账号:2101010120110000260)并备注“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价值”或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成交后由我局直接将该笔费用划转至原采矿权人。 4、竞得人须履行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编制相关报告并通过审查。5、若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拍卖方式,产生的拍卖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该宗采矿权前期投入费用共计21.85万元,未包含在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4388万元中,竞买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金额:9.89万元,收款单位: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川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143600050001843;采矿权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金额:11.96万元,收款单位: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较场口支行,账号:3100021509024567075)。 7、为保障保证金及时、准确退付,请在提交竞买申请时,一并提交竞买申请人加盖公章和签字的《退付保证金授权声明》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如未提供《退付保证金授权声明》的,竞买申请人须自行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申请退付。 本采矿权已于2022年10月13日于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公开拍卖,因系统故障,部网站未能成功发布公告,现补遗公告。 本公告在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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