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雄市梅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南雄市政府批准,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广东省南雄市梅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广东省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场所:南雄市雄中路150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南雄市梅岭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该矿区位于广东省南雄市县城北北东13°方向,平距约23km处的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委会坪山,隶属南雄市珠玑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4°20′36″,北纬25°18′39″。 面积:0.40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保有的资源储量分别为水泥用灰岩矿约2053.419万吨(752.94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1749.55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48米至 1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确定的开采储量:水泥用灰岩矿1777.61万吨(655.95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620.57万立方米,合计2276.52万立方米。(2)年生产规模:水泥用石灰岩12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100万方/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应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年度治理恢复内容;基金的计提和使用情况纳入矿山年度公示信息的内容范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矿山落实恢复治理责任的监督管理,发现矿山未达到边开采边治理的,依法查处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矿山将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限制行业准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矿山企业应加强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弃物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7年 基建期1年,生产期16年(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生产期1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期16年)。 起始价:139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在挂牌交易实施后对参加者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采矿权的,采矿权由政府收回并择期重新挂牌; 4.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挂牌时间:2023年01月18日—2023年02月07日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网上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人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陆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2023年02月01日 申请报名方式:1.有意竞买人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陆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下载。 2.竞买人须先行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3.有意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完成申请报名手续。 4.有意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交易系统提示申请报名。有意竞买人必须保证在交易系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在交易系统填写材料一致。 5.交易系统确认有意竞买人提交的信息后,自动授予有意竞买人竞价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交易期限内(包括限时竞价)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自然资源部收回矿业权。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3.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林地、草原、水、电、道路、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费解决。如不能解决,概不退还任何出让款项。 4.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5.申请竞买者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2月6日10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南雄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南雄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