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的规定,受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巴东县谭家梁子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巴东县谭家梁子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巴东县城区26°方位直距约13.0km处的谭家梁子一带,行政区划属巴东县溪丘湾乡后坪村和张家坡村管辖;矿区东侧有修建的原老矿山公路与村级公路相连,向南东约1.5km与209国道相连,矿区至东瀼口码头直距约10km,交通较方便。
(三)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四)出让年限:15年(采矿期13年,基建期2年)。
(五)生产规模:900万吨/年。
(六)矿区范围:矿区面积 0.7133 平方公里,开采标高 992-750 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X | Y |
1 | 3447057.25 | 37438571.49 |
2 | 3447567.38 | 37439324.15 |
3 | 3447457.30 | 37439381.31 |
4 | 3447526.26 | 37439519.67 |
5 | 3447057.01 | 37439814.06 |
6 | 3446540.62 | 37439434.18 |
7 | 3446771.48 | 37438886.11 |
8 | 3446808.10 | 37438891.69 |
9 | 3446886.00 | 37438713.34 |
(七)资源储量:根据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2022年4月编制的《湖北省巴东县谭家梁子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报告》,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保有资源储量4748.60万立方米(12773.4万吨),评估储量12773.4万吨。
(八)开发利用方案:根据该矿区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区生产规模为900万吨/年,生产服务年限为15年。
二、出让方式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且竞买人和竞买相关费用缴款人须为同一法人单位。
(二)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三)竞买人须向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财政专户先行缴纳采矿权出让部分前期费用8000万元(矿区范围内房屋、土地林地征迁费用和矿区范围外300米安全距离农户搬迁、加工区、进场路等征迁、地质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征地协调、小矿权处置等费用),最后以实际支出费用为准,凭缴款凭证由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湖北省巴东县谭家梁子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是为支持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配套矿山,竞得人须在巴东县境内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且矿区生产的建筑石料主要用于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生产。
(五)湖北省巴东县谭家梁子矿区矿产品需通过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巴东港宝塔河港区东瀼口作业区通用物流码头运输,竞得人须与码头建设方湖北港口集团恩施有限公司自行协商解决运输问题。
四、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一)本次采矿权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壹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49100000.00元整)。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竞买申请
(一)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申请参加竞买。
(二)数字认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竞买须知。
七、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2年12月7日— 2023年1月4日;
(二)提交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6:00时;
(三)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3 年1月5日 10时— 2023年1月18日10时;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5分钟前有人报价的,则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八、风险提示
(一)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出让方不承担该风险责任。
(二)竞买人需对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周边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属和林木、种植物等地面附属物以及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问题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协调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相关手续按法定程序办理。因竞得人自身原因不能办理审批手续及矿区周边农户等关系协调等因素导致无法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
(四)矿区、加工场地、排土场内有部分天然林、公益林,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需纳入省重点项目或严格按照《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规定执行。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
九、相关事宜
(一)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其审批发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二)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项目在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土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竞买时须承诺:竞得该采矿权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工作、支付前期工作费用。
(三)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有关精神,竞得人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绿色矿山相关报告,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四)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巴东县谭家梁子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五)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六)本采矿权出让机关为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得人与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经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交纳采矿权出让价款。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前期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718- 4334580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18-4332805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