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楚矿业交易〔2024〕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 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云公管发〔2017〕37号)的规定,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出让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高新区永安路694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高新区永安路69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民委员会境内
面积:0.354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矿1 | 2841632.8700 | 34448544.4900 |
矿2 | 2841591.2772 | 34448969.3080 |
矿3 | 2841414.5100 | 34448968.1600 |
矿4 | 2841175.1000 | 34448722.1000 |
矿5 | 2840965.5500 | 34448739.8000 |
矿6 | 2840979.7296 | 34448461.1670 |
矿7 | 2841136.9239 | 34448391.3170 |
矿8 | 2841210.5501 | 34448129.7050 |
矿9 | 2841319.8100 | 34448078.0200 |
* | 2071 | 1876 |
-1 " __ko__1733369483839="ko82"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list-style: none;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text-wrap-mode: wrap;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资源储量: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采矿权拟扩大矿区范围内资源量为4766.16万吨,其中可采资源量为3396.63万吨。
开采标高: 2071米至 187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228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与申请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四)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06日—2025年01月07日
网上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1.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切换至“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界面,点击“CA办理”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准备齐全注册资料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CA办理窗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400-6727666)。 ★注: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一)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600万元,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二)竞买保证金收取账户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700011787119012-0632 (三)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7日,9:00至17:00时止(10个工作日) ★注: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截止后转入保证金专户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建议尽快汇款,避免因到账时间延迟造成报名失败。 (四)缴纳方式:线上缴纳。竞买保证金须从用户注册时登记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缴纳完成后,按照《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要求,完成保证金确认(绑定)。 (五)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2.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非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的,竞买保证金在1个月内原路退还。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主要报名材料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2日,9:00时止。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二)现场限时竞价(须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限时竞价确认)时间:2025年1月22日9:00时开始。 (三)交易流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查验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2287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数;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不含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3.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备案,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因国家、云南省及楚雄州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林地审批等政策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三)竞得人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备案,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四)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五)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7日17: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二)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必须按照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办理采矿权登记时需提交的各种资料编制、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费用。 (五)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还需另行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缴纳出让前期费用共计81.47834万元。 (六)本次挂牌属于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矿区范围而处置新增资源量,不属于新设置矿权。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原矿权人竞得除外),需支付原采矿权及其原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相关资产投入费用,并办理原采矿权转让手续后,以变更的形式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原采矿权及其原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涉矿相关资产投入经评估价值共计4433.69万元。 (七)在采矿生产前,采矿权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许可手续,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和职责,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妥善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八)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本公告在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