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
(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SMKQ〔2024〕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的规定,嵩政复〔2024〕188号文件要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嵩明县秀嵩街49号
交易机构: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嵩明县玉馨路1号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二、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拟出让的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转型升级采矿权,属昆明市金笔架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大矿区范围,位于杨林镇东山村委会笔架山。扩大后矿区面积0.4727平方公里(709)亩,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总储量:5650.5万吨;拟设开采标高:2358-2143.5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拟设生产规模:400万吨/年;出让方式:网上挂牌;出让起始价:5890万元;保证金:2360万元。
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扩1 | 2786050.75 | 34609626.01 | 103°05′14.854″ | 25°10′35.476″ |
扩2 | 2786187.00 | 34610064.71 | 103°05′30.558″ | 25°10′39.788″ |
扩3 | 2786186.45 | 34610094.43 | 103°05′31.619″ | 25°10′39.762″ |
扩4 | 2786189.27 | 34610178.96 | 103°05′34.638″ | 25°10′39.831″ |
扩5 | 2786190.96 | 34610218.97 | 103°05′36.067″ | 25°10′39.876″ |
扩6 | 2786195.47 | 34610254.47 | 103°05′37.336″ | 25°10′40.013″ |
扩7 | 2786199.05 | 34610289.13 | 103°05′38.574″ | 25°10′40.120″ |
扩8 | 2786193.98 | 34610310.90 | 103°05′39.351″ | 25°10′39.949″ |
扩9 | 2786187.02 | 34610326.04 | 103°05′39.889″ | 25°10′39.719″ |
扩10 | 2786152.08 | 34610364.36 | 103°05′41.247″ | 25°10′38.574″ |
扩11 | 2786126.16 | 34610399.30 | 103°05′42.487″ | 25°10′37.722″ |
扩12 | 2786106.85 | 34610420.98 | 103°05′43.260″ | 25°10′37.089″ |
扩13 | 2786059.64 | 34610452.01 | 103°05′44.350″ | 25°10′35.547″ |
扩14 | 2786047.14 | 34610458.53 | 103°05′44.579″ | 25°10′35.139″ |
扩15 | 2785759.75 | 34610258.02 | 103°05′37.337″ | 25°10′25.854″ |
扩16 | 2785500.56 | 34610040.36 | 103°05′29.490″ | 25°10′17.490″ |
扩17 | 2785352.35 | 34609995.17 | 103°05′27.834″ | 25°10′12.686″ |
扩18 | 2785212.94 | 34610225.26 | 103°05′36.009″ | 25°10′08.096″ |
扩19 | 2785064.30 | 34610135.20 | 103°05′32.750″ | 25°10′03.290″ |
扩20 | 2785225.10 | 34609773.15 | 103°05′19.870″ | 25°10′08.610″ |
扩21 | 2785494.70 | 34609848.83 | 103°05′22.650″ | 25°10′17.350″ |
扩22 | 2785680.19 | 34609836.97 | 103°05′22.280″ | 25°10′23.380″ |
扩23 | 2785790.75 | 34609756.66 | 103°05′19.445″ | 25°10′26.993″ |
扩24 | 2785821.68 | 34609724.65 | 103°05′18.311″ | 25°10′28.007″ |
扩25 | 2785823.74 | 34609723.14 | 103°05′18.257″ | 25°10′28.074″ |
扩26 | 2785823.83 | 34609722.42 | 103°05′18.232″ | 25°10′28.077″ |
扩27 | 2785829.31 | 34609716.75 | 103°05′18.031″ | 25°10′28.257″ |
扩28 | 2785833.21 | 34609701.15 | 103°05′17.475″ | 25°10′28.388″ |
扩29 | 2785833.53 | 34609700.65 | 103°05′17.457″ | 25°10′28.398″ |
扩30 | 2785838.24 | 34609687.61 | 103°05′16.993″ | 25°10′28.555″ |
扩31 | 2785843.06 | 34609663.34 | 103°05′16.128″ | 25°10′28.718″ |
扩32 | 2785835.91 | 34609634.76 | 103°05′15.105″ | 25°10′28.493″ |
扩33 | 2785832.47 | 34609603.01 | 103°05′13.970″ | 25°10′28.389″ |
扩34 | 2785839.62 | 34609573.65 | 103°05′12.924″ | 25°10′28.629″ |
扩35 | 2785848.97 | 34609582.08 | 103°05′13.228″ | 25°10′28.930″ |
扩36 | 2785868.29 | 34609578.69 | 103°05′13.112″ | 25°10′29.560″ |
面积:0.4727km2 开采标高:2358-2143.5m |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良好的信誉: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人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竞买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以上查询记录提交截图。
四、出让方式和报名、交易的时间及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出让
(二)公告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时-2024年 12月26日23:59时。
2、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时-2025年1月13日下午15:00时。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挂牌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昆明市”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 日9:00至2025年 1 月 13 日15:00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挂牌文件获取及CA证书办理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昆明市”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其它资料。
2、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须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五、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人须在2025年 1 月 13 日15:00前将竞买保证金2360万元汇至以下账户中,因竞买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嵩明县支行
银行账号:24219701040026452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程序转缴至县级国库冲抵采矿权挂牌出让收益。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报价方式:电子报价。
2、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每次增加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
4、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5、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6、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缴款方式及时限
1、采矿权出让收益分二期足额缴纳,首次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为成交价的50%,税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合同等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缴清;剩余的50%自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分期缴款需承担资金占用费,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标准缴纳。
2、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的,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缴清。
3、前期费用:50.3万元(不包含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前期费用由竞得人直接缴入财政。采矿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竞得人据实支付。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标的 “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是嵩明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矿山,由原“嵩明县杨林镇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C5301272011067140114240)”和外围新扩大矿区范围整合而来,不属于新设置采矿权。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自愿同意与原采矿权人对原厂区范围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等)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自然资源部门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勘、核实矿体情况,出让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如因国家、省、市、各类保护区、产业规划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造成矿区范围、储量等缩减的情形,竞得人须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出让,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采矿用地及相应配套生产加工用地等按建设用地来管理,应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该矿权挂牌出让价格不包含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和土地补偿费及用地报批等费用。
4、竞买申请一经通过,即视为对采矿权信息、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和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情况对出让公告作出解释或修改、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公告与原公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竞买人、中标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投标人、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3、中标人、竟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4、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采矿权竞得后,若非原采矿权人竞得采矿权,需提供与原矿权人就厂区范围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等)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已经无争议的有效法律文件,自然资源部门方受理新扩大矿区范围与原有采矿权进行整合相关登记。并由竞得人按照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云南省嵩明县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和《云南省嵩明县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自行编制《云南省嵩明县燕麦场建筑石料用灰岩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缴纳清相关费用后,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精简调整矿业权登记等事项申请资料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5号)相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等相关手续。
2、竞得人须按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资源开发利用,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按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和措施,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3、采矿权有效期届满或采矿权延期未获得许可仍有剩余储量无偿归国家所有,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采矿权人需履行全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包含原采矿权人已动用的所有范围),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及矿山闭坑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矿权出让交易所产生的依法由竞得人承担的税费由竞得人缴纳。
联系电话:0871-67924757、0871-6891850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