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自然资规〔2024〕1号)等规定,经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委托铜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对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铁龙村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地 址: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中段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称:铜川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政务大楼10楼
三、出让采矿权标的
项目名称: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铁龙村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铁龙村
出让面积:0.7114平方千米
拟设矿区范围由58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具体如下: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1 | 3877430.13 | 36589963.38 | 18 | 3877924.91 | 36589441.51 |
2 | 3877546.26 | 36589883.10 | 19 | 3878032.63 | 36589498.28 |
3 | 3877502.14 | 36589728.01 | 20 | 3878051.59 | 36589556.42 |
4 | 3877894.78 | 36589776.66 | 21 | 3878072.82 | 36589574.45 |
5 | 3877897.64 | 36589845.76 | 22 | 3878190.35 | 36589578.90 |
6 | 3877863.90 | 36589908.37 | 23 | 3878284.01 | 36589708.09 |
7 | 3877841.16 | 36590089.93 | 24 | 3878370.25 | 36589943.87 |
8 | 3878020.29 | 36590048.89 | 25 | 3878282.47 | 36590210.54 |
9 | 3878074.73 | 36589877.07 | 26 | 3878087.25 | 36590204.26 |
10 | 3878102.97 | 36589732.09 | 27 | 3877847.42 | 36590192.43 |
11 | 3878148.42 | 36589658.32 | 28 | 3877603.96 | 36589942.28 |
12 | 3877897.47 | 36589681.16 | 29 | 3877430.13 | 36589963.38 |
13 | 3877750.77 | 36589623.39 | 30 | 3877258.42 | 36589899.94 |
14 | 3877601.46 | 36589477.47 | 31 | 3877470.73 | 36589638.54 |
15 | 3877513.68 | 36589184.08 | 32 | 3877456.68 | 36589548.89 |
16 | 3877664.11 | 36589124.52 | 33 | 3877169.23 | 36589712.76 |
17 | 3877856.97 | 36589461.52 | 34 | 3877258.42 | 36589899.94 |
东段标高:1086米-940米 | |||||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35 | 3877492.07 | 36588371.20 | 47 | 3877602.52 | 36588358.47 |
36 | 3877491.49 | 36588489.33 | 48 | 3877492.07 | 36588371.20 |
37 | 3877402.00 | 36588505.96 | 49 | 3877261.69 | 36588384.86 |
38 | 3877411.13 | 36588646.71 | 50 | 3877137.87 | 36588392.21 |
39 | 3877388.01 | 36588676.58 | 51 | 3877100.58 | 36588457.43 |
40 | 3877429.13 | 36588901.50 | 52 | 3877111.30 | 36588542.95 |
41 | 3877513.678 | 36589184.08 | 53 | 3877307.74 | 36588978.82 |
42 | 3877664.11 | 36589124.52 | 54 | 3877372.62 | 36589011.55 |
43 | 3877640.34 | 36588726.70 | 55 | 3877470.73 | 36589638.54 |
44 | 3877655.70 | 36588581.06 | 56 | 3877328.61 | 36588730.29 |
45 | 3877706.00 | 36588553.56 | 57 | 3877267.02 | 36588658.03 |
46 | 3877716.23 | 36588381.20 | 58 | 3877261.69 | 36588384.86 |
西段标高:1067米-928米 |
根据《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铁龙村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开采标高:东段1086米-940米,西段1067米-928米。
资源储量:可采储量3830.48万吨
拟定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出让年限:13.77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979.624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
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整数倍。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提交竞买申请资料时提交承诺书。
(四)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3日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8日
地点:铜川市土地储备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时间内(即2024年12月23日16:00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sxggzy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25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万元或100.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不低于挂牌起始价)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此次挂牌出让的“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铁龙村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不组织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由竞买者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该区块资源出让涉及的用地、用电、道路、环评、水土保持、林地和基础设施等有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依法完善采矿登记资料,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享受采矿权人的权利并履行其义务,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2、采矿权投资风险极大,采矿权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提供拟出让矿区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一定差距。对此,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申请人需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并前往实地进行可行性分析,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风险。请务必根据上述提示慎重决策。
3. 本次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与周边现有采矿权人进行整合开发,按照采矿权变更程序办理登记手续,不再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
4.鉴于本次出让采矿权东段与在建西延高速铁路的平面距离较为接近,按照《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和《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相关规定,待西延高铁运营单位确定后,竞得人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与铁路运营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采矿活动。目前,西延高铁运营单位尚未确定,竞得人竞得矿权后,矿权东段只能进行恢复治理和生态修复,不得从事开采和生产活动。
请竞买申请人务必根据上述提示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铜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情节严重的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它事项
1. 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权益交易系统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2.参与竞买者必须接受挂牌出让全部条款和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参加竞买,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所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竞得人需一次性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金。
3.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应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安全评价、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生产。
4.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为矿产资源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以及构筑物的物权权利,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竞得的矿山所需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5.本项目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与周边现有采矿权进行整合开发,按照采矿权变更程序办理登记手续,不再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
6.竞得人应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按有关规定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减少因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7.竞得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行业规范要求,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并报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备案。
8.参与竞买者采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9.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可以提前依法收回采矿权,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退还已征收的矿业权收益。不在环保督察保留采石企业数量之列、造成不能正常开采生产的,责任自负。
10.矿区范围内的出让资源开采完毕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关闭矿山并申请注销采矿权。
11.本次挂牌出让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在挂牌出让过程中,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
拨打以下电话: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联系人:王思凡
联系电话:0919-6587375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