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裕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麻棚花岗岩矿整合区夹缝和周边分散资源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阜平县裕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麻棚花岗岩矿整合区夹缝和周边资源”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7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平县裕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麻棚花岗岩矿整合区的夹缝和周边资源采矿权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保定市阜平县城南庄镇 面积:0.09973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饰面用花岗岩:保有资源量355.79万立方米,荒料量117.41万立方米;2.综合利用建筑用花岗岩碎石:资源量238.38万立方米,矿石量629.31万吨;综合利用机制砂:37.1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699米至 58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为整合矿山夹缝和周边资源,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因矿产资源开发需要,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2.3年 起始价:1621.0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二)外商投资还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三)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近三年未发生诉讼仲裁纠纷。 (四)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五)竞买人提供报名期内本单位银行账户不低于人民币起始价的资金证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06日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5:00 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C区4058(第七开标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于2024年11月8日至 2024年12月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A17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2月05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C 区 4003(报价室)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设有底价,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幅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及政策法规变化,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和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悉并无异议。 (二)本次出让方案中的采矿权范围、面积、坐标、资源储量为整合区内夹缝及周边资源采矿权的范围、面积、坐标、资源储量。本次出让方案中的采矿权出让年限、开采矿种、最低标高为整合区出让年限、开采矿种、最低标高。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为整合区夹缝及周边资源采矿权,竞买人应承诺竞得夹缝资源和周边资源采矿权后凭出让合同按成交价与整合区内其他采矿权进行整合,不单独办理采矿权登记,由整合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整合区内原采矿权范围内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可查询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五)竞得人因矿产资源开发需要,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六)整合后的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投产后两年之内建成绿色矿山。 (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实地考察的,可自行前往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1.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6 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3.本次采矿权出让均设定出让底价。 4.如遇时间延迟此拍卖时间将视情况顺延,以拍卖师现场宣布时间为准,竞买人应保证在现场等候。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0312-5880007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12-6788606 阜平县现场踏勘电话:13933227273 本公告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