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舵岙金钟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9号)的规定,现将“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舵岙金钟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舟山安邦土石方有限公司 场所: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北海社区小塘里1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2670276655F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17日 地点: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舵岙金钟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 面积:0.10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舵岙金钟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绍鑫审〔2021〕18号),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矿控制资源总量222.22万立方米(574.41万吨),其中石料矿208.13万立方米(544.18万吨),宕碴矿14.09万立方米(30.23万吨)。剥离物22.97万立方米(41.35万吨),剥采比为0.10:1(m3/m3)。 开采标高: +104.5 米至 +5.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越界开采,安装在线粉尘监测系统,合理布局视频监控和电子界桩,确保粉尘防治全达标。3、为有效控制矿山生产对周边群众的生活、生产的影响,该项目开采的石料不得在矿区范围内进行碎石加工。运输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并向交警部门做好备案工作。项目实施时如涉及爆破作业,以相关部门管理要求为准。竞得人要认真履行安全协议,具体以应急部门监管要求为准。4、采矿权竞得人在采矿前,按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涉及林木采伐的需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本采矿权终止后,自行废止,不办理延续登记,采矿权无偿收回。6、该采矿权前期相关方案编制费用58.2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自签订《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东港街道办事处财政专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1、按照《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舵岙金钟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2、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舵岙金钟山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施工设计方案》,本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总投资680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户账并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规定一次性计提基金680万元。 拟出让年限:3年 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年 起始价:100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010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07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矿业权交易监督小组、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反映。 本公告在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门户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2年11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