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那隆镇枫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矿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以“净采矿权出让”方式网上挂牌出让下列采矿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一)出让人: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二)交易平台: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 (三)交易场所: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然资源交易灵山县入口)。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一)采矿权名称:灵山县那隆镇枫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三)地理位置:灵山县那隆镇枫木村委会北西约 0.5千米处。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0.1861平方千米,开采区范围与矿区范围一致,矿区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矿区及开采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国家2000大地坐标) 点号 X Y 纬度 经度 1 2472422.17 36618714.53 / 22°20′40.863″ 109°09′08.613″ 2 2472394.51 36618733.13 /22°20′39.959″ 109°09′09.255″ 3 2472451.47 36618812.11 /22°20′41.791″ 109°09′12.030″ 4 2472377.59 36618819.57 /22°20′39.388″ 109°09′12.271″ 5 2472318.11 36618765.95 /22°20′37.468″ 109°09′10.381″ 6 2472278.18 36618787.57 /22°20′36.165″ 109°09′11.126″ 7 2472320.67 36618848.85 /22°20′37.530″ 109°09′13.279″ 8 2472444.70 36618947.53/ 22°20′41.537″ 109°09′16.760″ 9 2472503.78 36619026.73 /22°20′43.438″ 109°09′19.543″ 10 2472235.25 36619118.68/ 22°20′34.687″ 109°09′22.684″ 11 2472207.30 36618886.46 /22°20′33.836″ 109°09′14.562″ 12 2472153.82 36618796.06/ 22°20′32.120″ 109°09′11.390″ 13 2471965.88 36618694.04 /22°20′26.037″ 109°09′07.775″ 14 2471966.92 36618523.47/ 22°20′26.113″ 109°09′01.815″ 15 2472136.04 36618374.61 /22°20′31.647″ 109°08′56.659″ 16 2472228.44 36618387.77 /22°20′34.647″ 109°08′57.144″ 17 2472347.98 36618667.71 /22°20′38.463″ 109°09′06.957″ 18 2472389.99 36618661.60 /22°20′39.830″ 109°09′06.755″ 矿区面积:0.1861km2 (五)资源储量:可采灰岩矿石资源量1113.97万吨 (六)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七)开采标高:+47.3米至-20米。 (八)生产规模:120万吨/年。 (九)出让期限:矿山服务年限10年(含矿山基建期0.7年)。 三、出让方式 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然资源交易灵山县入口)进行出让。本次挂牌按无底价以及增价方式出让,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条件及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2050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307万元。 (三)增价幅度:50万元整数倍。 (四)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共957.59万元,不列入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枫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净采矿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灵自然资发〔2023〕12号)规定,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灵山县宏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灵山县政府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单位)。 (五)助推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竞得人须按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的10%比例另行缴纳乡村振兴资金(除出让收益和前期工作经费外,另外支付)。 (六)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涉黑涉恶记录、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成交后需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方可办理采矿登记相关手续。 五、挂牌出让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时前(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三)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6日9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 (四)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五)限时竞价时间:挂牌达到限时竞价条件的,交易系统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六、挂牌出让文件获取途径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采矿权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202.103.219.205/portal_ls/)、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j.qinzhou.gov.cn/)或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进入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1月27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到帐为准)。 七、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 挂牌期间有有效报价,且竞买人数只有1个的,挂牌时间截止,不进行限时竞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期间有有效报价,且竞买人数有2个或2个以上的,挂牌时间截止,转入限时竞价;即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开始新一轮竞价,直至5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则停止接受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转入限时竞价后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报价期间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期间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时间截止,不进行限时竞价,网上挂牌活动终止。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一、出让人 名称: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然资源交易灵山县入口)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山县那隆镇枫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灵山县那隆镇枫木村委会北西约 0.5千米处 面积:0.186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可采灰岩矿石资源量1113.97万吨 开采标高: +47.3米至 -2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采灰岩矿石资源量1113.97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区范围内土地复垦要求由受让人负责处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20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涉黑涉恶记录、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成交后需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方可办理采矿登记相关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6日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9日 地点: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然资源交易灵山县入口)进行出让。本次挂牌按无底价以及增价方式出让,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间有有效报价,且竞买人数只有1个的,挂牌时间截止,不进行限时竞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期间有有效报价,且竞买人数有2个或2个以上的,挂牌时间截止,转入限时竞价;即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开始新一轮竞价,直至5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则停止接受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转入限时竞价后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报价期间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挂牌期间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时间截止,不进行限时竞价,网上挂牌活动终止。 八、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应当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采矿权人可能承担资源储量差异风险。采矿权人可能存在受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矿山行使权利义务,受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限制的风险。 2.可能存在由于出入交通运输道路、出入供电线路等原因不能实施采矿风险。竞得人须自行协调解决矿区以外的出入交通运输道路、出入供电线路以及可能存在的村民纠纷问题。建议竞买意向人对矿区范围用地以及出入交通运输道路、用地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也可以向采矿权所在地人民政府、当地村委详细了解具体情况。 3.可能存在办理林业、农业、生态、应急、水利、公安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导致实施采矿时间延迟以及实施采矿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规定被中止采矿行为的风险。如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要求 1. 根据 “净采矿权”出让要求,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包括土地租赁、林权纠纷处理、地面附属物补偿、建筑物补偿、矿区勘查及总体方案编制费、总体方案评审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矿业权评估费、安全预评价编制费、环境影响编制费、转租工作经费等)不包含在采矿权出让收益内,不参与挂牌竞价,应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按规定支付相关采矿权前期工作费用,未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的,不得签订矿权出让合同,不得办理采矿证。 2.竞得人需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林地、草地、用地、环评、安全生产许可、水土保持、炸药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存和计提土地复垦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采矿权占用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3. 矿山开采使用林地需要提前取得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手续,逐年根据矿山采矿生产需要解决使用林地指标,并由灵山县林业局协助竞得人优先办理使用林地征占用手续等工作。在取得林地行政许可手续之前,竞得人不能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竞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林地征占用手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矿业权交易有异议的,请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向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采矿权的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本公告在钦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灵山县自然资源局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