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南县马龙槽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经广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个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南秀路17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南县马龙槽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广南县城320°方向,地处广南县坝美镇堂上村民委员会大寨村民小组。地理坐标(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东经104°46′48.218″-104°47′04.213″,北纬24°23′41.592″-24°23′57.925″″。 面积:0.113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该矿产地已进行过资源储量核实,勘查工作达到详查程度,云金涌道矿评储字[2023] 35号评审通过的保有(控制+推断)资源量1297.3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896.8万吨,设计可采资源量870.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14.5年,设计生产规模60万吨/年。出让资源储量:1297.3万吨。 开采标高: 1087米至 90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并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保证金,专用于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同时,还需按要求于正式投产后将矿山建设为绿色矿山,并经过专家组审查验收。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4.5年 起始价:83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且工商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有采矿业务,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自然人申请开采用作普通建筑的砂、石、粘土等小型矿山采矿权除外。(二)竞买人需具备与矿权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设备和技术人员。本项目挂牌的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三)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四)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6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 网上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查阅并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出让交易公告;2.挂牌出让竞买须知;3.竞买申请书。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4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凭企业或自然人数字证书(USBKEY)在平台首页点击“投标人”登录,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未办理数字证书(USBKEY)的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办理证书联系电话:0876-2152881。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意向人不能成为有效竞买人,不能参与竞拍。网络报名和网络竞价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致电客服热线:010-86483801。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书;(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五)本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的主要设备清单并提供设备彩图;(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见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注:上述报名资料需加盖竞买人公章,网络报名时扫描上传上述报名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计价为人民币,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届满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为限时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为竞得人。限时竞价采取网络限时竞价的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原则自由竞价。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所列条件及相关风险,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并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依法收回出让给竞得人的采矿权,对该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同时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竞得人不能如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和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3.竞得人不按时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4.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5.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违反与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广南县自然资源局、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方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三)本次挂牌交易的只是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山林、道路等其他权利。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就所涉及土地、林地、道路通行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如因所使用的土地、林地、道路等权益问题与其权属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甚至造成采矿权被注销的,竞得人应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四)本次采矿权出让建立于广南县坝美镇龙朝建材厂堂上大寨马龙槽石灰岩矿原矿权之上(包含原堂上大寨马龙槽石灰岩矿的矿区范围,原采矿权已注销),不属于空白区新立采矿权。若竞得人非原矿权人,需补偿原采矿权人涉矿相关资产及投资,并支付前期工作投资总额2倍的风险投资收益,方可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五)竞得人必须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一年内按要求向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则由广南县自然资源局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予退回。(六)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广南县自然资源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公告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前向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南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采矿权成交价20%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2.竞得人未按要求对原矿权人的资产及投资进行补偿的;3.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交易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请各位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信息,以便获取最新信息。 本公告在广南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