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饮用天然矿泉水 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场所:五指山市河北东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场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饮用天然矿泉水 开采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北东侧 面积:0.9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66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35.52米至 86.29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33万立方米每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土地复垦及环境保护恢复条件根据“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竞得人应按制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进行具体实施,预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竟得人必须边开采边治理,并负责采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土地复垦及矿山恢复治理工作须在采矿权到期前完成。开采后一年内未对所采范围环境进行恢复的,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权注销采矿许可证。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349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法人,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3日 网上地址:http://lr.hainan.gov.cn:9002/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向竞买者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操作提示提交申请材料。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次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操作提示提交申请材料。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所表述的有关矿泉水的可采量、水质、水位、水温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方案的技术资料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挂牌出让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提出,以便补齐。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以收到为限),对采矿权的异议向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对采矿权出让程序的异议向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最终报价者逾期提供复核材料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成交价与该采矿权最终成交价的差额部分、重新出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最终报价者因违反约定而应承担赔偿责任或履行给付义务的,出让人有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最终报价者逾期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出让人有权向出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报价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有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4年09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