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葛麻弯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一、出让人 名称: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9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场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邻水县葛麻弯水泥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邻水县合流镇磺厂村和骑龙村 面积:0.654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矿区内查明石灰岩资源量6561.3万吨 开采标高: +844米至 +6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设生产规模45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预算的金额将资金存入建立的基金账户,如矿山开采完毕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不足以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仍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5年 含矿山建设期 起始价:20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矿业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挂牌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31日 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四楼交易大厅。挂牌期限届满,交易机构召开揭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编审股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地点: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2024年10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在申请报名时间内凭下列资料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编审股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7时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3.竞买承诺书(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7.保证金缴纳发票(或凭证)或担保函(原件);8.承诺函(原件);9.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竞买资格确认: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其符合本次采矿权竞买人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缴纳10000万元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金额为10000万元的见索即付担保函,同时担保函从报名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需明确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若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银行承担担保额10000万元的付款责任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0.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收款单位: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①951005010000678956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邻水支行②231655612902646668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邻水支行 ③226831010400122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邻水县支行④66960120000070353开户行: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11.保证金退还 竞得人在取得出让收益和交易服务费缴纳发票(或凭证)后,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申请退还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未竞得矿业权的,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进转出同名同户”的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竞买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不设保底价。采取价高者得。每次加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挂牌期限届满,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召开揭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将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在挂牌期限内,没有竞买人或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挂价,该采矿权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地质构造、矿产资源赋存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和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详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所载明矿区范围的资源量、品位及矿体赋存状态等仅代表现阶段的认识,可能会因进一步的生产性勘探和开发而发生一定变化。竞买人需认真考察,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参阅矿区有关地质资料,到实地进行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以及矿山开采涉及的土地、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影响。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认真考虑,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竞得人与权利人协商解决。 (四)本次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对挂牌出让有疑问的,请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咨询电话:0826-3222203。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机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采矿权出让成交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出让人与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以及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已缴纳的1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银行承担10000万元保额的付款责任。 (二)出让收益缴纳: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根据费源信息及时向竞得人开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价款(挂牌成交价的10%),剩余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成交价的90%)在8年内按年度分期均摊缴清;若竞得人自愿,也可在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矿山运输道路由竞得人负责,邻水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竞得人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资料,并经评审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竞得人须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预算的金额将资金存入建立的基金账户,如矿山开采完毕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费不足以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仍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竞得人进场前,需到相关部门完善矿山用地、用林、水保、环保、安全生产以及工商、税务等手续。 (五)竞得人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在正式投产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评估核查未通过的,出让人将矿山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实施诚信管理措施。竞得人须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等规范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严禁采富弃贫,防止水土流失。 (六)由邻水县人民政府对该采矿权竞得人的诚信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如竞得人承诺不属实或未遵守承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 (七)竞得人须作出“本企业开采出来石灰岩仅作为水泥生产原料使用,不将其擅自用作建筑骨料等其他用途”的承诺,由邻水县人民政府全过程进行监管。十二、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2.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g-an.gov.cn/); 3.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十三、联系方式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397号):艾先生 0826-3222203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3巷39号)三楼交易编审股:游先生 0826-3215660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26-3222459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0826-3215682 本公告在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