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出让公告 阳高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阳高县大北街4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阳高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场所:阳高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王官屯恶石村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王官屯恶石村东东北 面积:0.04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4.6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290米至 12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矿山治理方案》的编制及治理义务,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开采后,环境能得到恢复治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4.22年 起始价:7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上为具有盈利性质的企业法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已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二)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0日— 地点:阳高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可自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19(节假日除外)到阳高县自然资源局索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时适用); 4.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时适用);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 6.竞买承诺书(原件);7.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并加盖公章);8.银行资信证明(原件);9.法律法规及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采矿权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本拍卖出让文件、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本拍卖出让文件、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出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阳高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阳高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