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陇川镇李家岘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通渭县人民政府批准,通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通渭县陇川镇李家岘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通渭县平襄镇西新村13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定西市安定区建设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渭县陇川镇李家岘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位于通渭县陇川镇李家岘村一带 面积:0.245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668.9万 m3 开采标高: 1685米至 183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4.3年 起始价:2642.3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申请人须为从事矿业开采活动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申请。 2、凡被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开采或对原矿山拒不履行开采治理义务而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3、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建设与环境恢复治理相应的能力,有采矿所需的机械设备或作业工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05日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05日—2024年09月20日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1、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获取方法:网上免费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2024年09月04日 申请报名方式: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有意竞买者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完成后,请竞买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报名具体步骤及操作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文件提交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得后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得人不能继续开采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办理清场,做好矿区恢复治理工作,申请人应认真评估风险,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及采矿权出让的其他法律法规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不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签订并执行有关文件,履行文件义务;或者延迟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交易服务等费用;或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不正当手段损坏国家、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赔偿金不予退还,并要求竞得人按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即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通渭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对该矿区另行出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若另行出让的低于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给出让人、代理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通渭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通渭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0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