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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栖花园、岗后坑、石坝地块)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一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凝灰岩/ 浙江杭州市/ 351
数据通过人工智能提取,请以正文为准!
发布时间:2024-05-11 13:40
矿权位置:浙江杭州市
信息类型:挂网招拍
出让价格:12131万元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的一期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量合计2133.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1260.5万吨,宕碴872.9万吨;残坡积层剥离量142.1万立方米。
竞得单位:
出让年限:5年

企业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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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公告文号:浙资交矿公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4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栖花园、岗后坑、石坝地块)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一期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庆元县松源街道教场路8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栖花园、岗后坑、石坝地块)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一期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庆元县屏都街道八二村、八三村、余村村、蔡段村

面积:0.5282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采矿权勘查报告及一期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经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上述两份报告的审查意见书。本次出让的一期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量合计2133.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1260.5万吨,宕碴872.9万吨;残坡积层剥离量142.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77米至 +34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采矿权竞得人使用运输道路(矿区北侧至站前广场约5.5公里)需与庆元县交通运输局签订道路使用协议,使用期限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一致,涉及道路使用、维护经费等具体事宜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2、前期各项方案编制费用约950万元(以具体结算材料为准),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庆元县财政专户。3、若采矿权到期后出让的资源量仍有剩余,经丽水市砂石资源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申请延续,延续时间不超过2年(若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4、采矿权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矿山开采。在编制《爆破设计说明书》时,应经过充分论证,选用适合的爆破参数和爆破方式,采取必要的降噪、减震及其他安全措施。同时严禁采矿权竞得人对矿石进行二次爆破分解。机械开挖区共计376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1、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2〕5号)、《关于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建设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104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开采区地表景观。矿山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及相关工作。2、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干式作业(若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3、采矿权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矿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恢复治理工作量详见施工设计方案。每年12月31日前向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情况。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3645.53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2131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2)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3)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3、采矿权竞得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申领采矿许可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6月20日     

网上地址:https://www.zjzrzyjy.com/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6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1、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申请报名、报价。 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效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或失效的,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办理续期手续;如数字证书信息与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登记信息不一致影响竞买申请的,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2、报名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从2024年6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6月19日11时00分止,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系统主页;(2)点击“省本级”按钮,进入省本级主页; (3)点击欲申购采矿权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系统进行信用自动查验环节,将竞买人信息(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若有))与地矿信用等级E级、严重失信名单(列入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不认定为适格投标人或竞买人)进行自动比对,通过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及附件承诺书、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等。 (4)进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办理银行选择页面,竞买人选择并确定银行后,凭银行保函办理通知书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业务。 3、银行保函业务竞买人需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办妥银行保函,金额为3639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申请人可直接咨询相关银行。 银行保函业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37;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56014142; 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4、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人办妥银行保函后,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交易系统,经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4、竞得人拒绝签订《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的; 5、竞得人拒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有权将该竞买人或竞得人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并标明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股东信息。完成信用修复前,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易活动。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或构成本《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违约的其他行为的,即视为竞买人违约,有权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解除成交确认书(若有)。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若有),对该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并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成交价与该采矿权最终成交价的差额部分、重新出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 若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等导致出让合同无效或撤销的,出让人有权按前款违约责任规定要求竞买人赔偿。若竞买人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生产规模:533万吨/年。2.机械开挖区共计376亩,范围详见附件。 3.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1)参与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无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以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以下简称“银行保函”)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3639万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交易系统,经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2)竞价规则: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131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4.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1)矿业权出让收益: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由受让人分5期向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申报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第一期,受让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第二期至第五期,自2025年起,受让人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2)政策处理费用: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采矿权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屏都街道办事处关于政策处理的请示(庆屏办〔2024〕2号)及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的批复(庆政函〔2024〕17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11564.28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政策处理费缴纳至庆元县财政专户。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与采矿权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5.注意事项:(1)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报告的编制,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2)采矿权竞得人在开采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本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在六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0号)等相关规定,按剩余资源量退还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要求,庆元县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实矿区范围内的用地指标,共计约792亩,采矿权出让第一年落实185亩,剩余607亩用地指标根据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和需要逐年保障,至采矿许可证到期止。竞得人在首期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5)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6)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请竞买人踏勘核实,费用自理。(7)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考察与踏勘,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8)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9)联系方式①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8-6218573,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教场路86号。 ②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897、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③银行保函业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37;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56014142; 上述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本公告在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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