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水泥用石灰岩矿围岩剥离量矿产资源挂牌出让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贵州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则》(黔国土资规〔2018〕1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规定,按照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15日对《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将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水泥用石灰岩矿围岩剥离量矿产资源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的请示》(西区自然资呈〔2024〕145号)的批示精神,现将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水泥用石灰岩矿围岩剥离量矿产资源挂牌出让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水泥用石灰岩矿围岩剥离量矿产资源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村、讨兑寨村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区范围内 面积:1.017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55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应具有良好征信,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竞买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及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04日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04日—2024年06月18日 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2024年05月31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条件,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八、风险提示 1.本次所挂牌出让的标的物仅为“西秀区轿子山镇平寨水泥用石灰岩矿围岩剥离量矿产资源”,不单独另设新的采矿权,需利用已设采矿权原有生产系统进行开采,竞得人需与原采矿权人华润水泥(安顺)有限公司做好友好协商,确保达到安全开采条件后方能开采。 2.本次出让的围岩剥离资源,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只进行了地质简测工作,属于潜在矿产资源,投资人以此作为矿业开发投资依据,存在一定风险,应谨慎投资。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到实地查看,充分了解资源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及当地政府对项目开发相关政策等情况,避免增加矿业投资风险。 3.根据《安顺市矿业权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让前期地质勘查等工作投入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纳入矿业权出让方案予以公告,明确由买受人承担”的规定,竞买成交确认后,由竞得人向编制单位支付地质资料费用,领取地质资料。本次地质资料费用为8.9万元。一旦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出让条件无异议。 4.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交易中心将重新组织出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竞买人经济实力以安顺市辖区金融机构存款证明(证明存款达到申请竞买对应挂牌起始价554万元以上)和资金使用协议为准。资金使用协议含以下内容:(一)除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通知外,竞买人不得擅自使用该特定账户资金。(二)竞买人在竞买活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金融机构将该特定账户中对应挂牌起始价554万元的20%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出让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提交虚假资料的;(2)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3)在竞买活动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4)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签订《矿产资源成交确认书》《矿产资源出让合同》的;(5)签订《矿产资源出让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履行缴纳出让收益等有偿处置义务的。 2.竞得人未能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缴纳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该围岩剥离量资源由出让人无偿收归国有,并由该竞得人承担资源重新挂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追究竞得人成交收益(价款)20%违约金。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