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通城县麦市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法律和规定,经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 4月12日至2024年5月29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上公开挂牌出让咸宁市通城县麦市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咸宁市KP〔2024〕02号),并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秀水大道特98号)。
(二)交易平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C402、C403)。
(三)采矿权名称:通城县麦市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四)出让编号:咸宁市KP〔2024〕02号。
(五)地理位置:位于通城县城南东120°方位、平距约18.5公里处,行政区划属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关刀镇。
(六)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七)出让年限:28年(含3年基建期)。
(八)设计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年(荒料量)。
(九)开采范围和出让资源储量:通城县麦市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分设三个矿段,分别为万家山矿段、六房屋矿段、谈家垄矿段,总面积1.0839平方公里,本次出让资源储量为3331.4万立方米。
(十)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评审通过的该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执行。
二、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净矿”出让,通过网上挂牌方式交易,不设底价,按“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起始价者除外)。成交价作为本宗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买保证金、出让收益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竞买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小写)(¥2200万元)。保证金开户行: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银山支行;账户名:通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2010000000151536 。
(二)挂牌出让收益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小写)(¥11000万元)。
(三)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竞买。
(二)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参与本次竞买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200万元。
未竞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四)为确保竞买人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受益人为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验。竞得人的银行履约保函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清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并完成前期投资后5个工作日内解除。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不计利息。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网上竞买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通过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查询后,方可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ukey(湖北CA),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操作流程”等。
(三)资质审查等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该矿业权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
等方式报名。
七、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
(二)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4年5月12日8时至5月 29日11时。
(三)提交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6时;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八、出让合同签订和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应当根据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到税务部门缴纳(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进行首次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剩余部分在采矿权许可证首期发证年限有效期内分年均摊缴,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九、相关事宜
(一)原矿业权因政策性关闭遗留固定资产净残值部分价值款等费用作为矿业权政策性退出主体补偿及出让成本另行计算,不在挂牌的起始价范围内。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以转账方式将退出矿业权主体补偿及出让成本分别缴存至通城县财政局有关账户(开户行: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银山支行;账户名:通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2010000000151536 ),竞得人凭相关凭证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区范围内原矿山业主遗留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部分评估价值款,通城县麦市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为3281.18万元(固定资产2658.58万元,剩余资源量价款622.6万元)。
(二)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设置前期勘查设计工作等费用共需1800万元,由竞得人在签合同前缴纳至指定帐户(开户行:湖北通城农村商业银行银山支行;账户名:通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2010000000151536 )。
(三)对挂牌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涉及采矿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其他事项要求和风险提示等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按法律、法规和关政策规定办理。出让文件及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十、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根据问题类型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采矿权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陈先生0715-8126510,13329990656;刘女士0715-8126510,15571525757(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采矿权业务咨询:张先生13886505188(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吴先生 17771539570。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