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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和平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花岗岩/ 吉林长春市/ 375
数据通过人工智能提取,请以正文为准!
发布时间:2024-04-15 11:36
矿权位置:吉林长春市
信息类型:挂网招拍
出让价格:197万元
资源储量:拟设矿区露采境界内求获控制资源保有量235.4万立方米
竞得单位:
出让年限:7.5年

企业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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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公告文号:磐市矿交采挂字〔2024〕第002号)

受出让人磐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和平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场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和平建筑用花岗岩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位于磐石市357°方向,直距44km处的烟筒山镇和平屯南山

面积:0.0476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根据《吉林省磐石市烟筒山镇新发村建筑用花岗岩(橄榄灰长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拟设矿区露采境界内求获控制资源保有量235.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59米至 +2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设计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一是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二是必须严格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三是竞得人需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帐户,按照要求足额缴存基金。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拟出让年限:7.5年    

起始价:19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97万的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5月15日—2024年05月29日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2024年05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1、数字证书CA办理:0432-636883402、网络技术支持:4009980000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0432-65222839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97万的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竞买人应当提供符合资质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符合公告中规定的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系统确认后出具竞买证书,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2、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 4、有关该出让项目采矿权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公路、基础设施等修建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关手续。 5、绿色矿山建设。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6个月内,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正式投产后1至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6、本次出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可集中发开的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规定,拟出让矿区范围与相邻采矿权属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单独设立采矿权,矿山进行整体开发。相邻采矿权人已出具承诺,同意与竞得人进行资源整合,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资产评估,对矿山进行整体开发。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5月14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97万元(大写:壹佰玖拾柒万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人民币于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磐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矿业权交易委托方: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5250918 宋玉 矿业权交易受托方: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0432-65222839 杨光旭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磐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磐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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