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秦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处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秦安县成纪大道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秦安县安伏镇姬峡建筑用石料矿 开采矿种:玄武岩 地理位置:位于秦安县安伏镇姬峡村 面积:0.3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1433.75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395米至 159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权为新设矿权,未被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财建[2017]638号文件《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的提取情况。并与秦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开采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16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相应从业范围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2、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3日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1月06日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秦安县安伏镇姬峡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并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2022年12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秦安县安伏镇姬峡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并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矿权交易中如有异议,请请联系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公开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采矿权出让活动的竞买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秦安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