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东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文件规定,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 面积:0.190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2398.84万吨 开采标高: +270米至 +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采矿权名称: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位于防城港市东兴市,面积为0.1903㎞2,出让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出让矿产资源量为2398.84万吨,开采标高为+270m至+7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166.4万吨/年,采矿权出让年限为15年(含基建期)。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恢复治理和复垦,依法计提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5年 起始价:295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必须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或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企业和法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27日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27日—2023年08月10日 地点: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到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2023年08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竞买人报名有效并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在挂牌报价期限内参加报价竞买; 2、竞买人填写《防城港市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人收到《防城港市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盖章; 4、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当前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宣布最高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最高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总体方案中的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东兴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治理或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企业和法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净采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前期相关工作已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受矿山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等权益制约,且按规定能够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登记手续。 (二)由于本次出让矿区生产生活区范围内存在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存货。经广西权上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3039.99万元。原业主已同意将矿区生产生活区范围内,地面附着物出售给竞得人。 (三)根据“净矿”出让要求,东兴市人民政府作为“净矿”出让的实施主体,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拟出让矿权矿区范围及影响范围的前期工作,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了《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四)矿山所在地江平镇人民政府与横隘村村委签订了《林地租赁承诺书》并确认了租赁林地租金及活立木处置费;根据《林地租赁承诺书》,采矿权竞得人凭《采矿权挂牌岀让成交确认书》即可与横隘村村委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五)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共1314.025万元。包括: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费23万元;2.《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评估报告》编制费6.5万;3.矿区范围(含开采区、生活区)土地面积共285.45亩,15年林地租赁共计1284.525万元(含青苗补助),其中285.45亩林地租金平均每年每亩约3000元。 以上土地租用数据已由江平镇人民政府基本协调统筹完成,并在江平镇人民政府及横隘村委两地进行了七日以上公示。关于林地租赁费,采矿权竞得人根据《林地租赁承诺书》约定一次性向横隘村委付清,然后再由横隘村委向相关权益人付款。少量影响范围土地林场及地面附着物的租赁、补偿未尽完善的,由横隘村委协助竞得人在竞得后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补充完善,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东兴市江平镇横隘村F号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费用共29.5万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将未支付给单位的方案编制费用29.5万元分别缴纳到技术服务单位账户。 (六)竞得人需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等,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采矿权占用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七)挂牌成交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交易服务费和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指标等各种税费以及矿山范围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补偿费用、租金等。 (八)为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竞得人须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助推资源所在地的江平镇人民政府和横隘村民委员会的乡村振兴建设,具体方案由竞得人在矿山正常生产后6个月内商资源所在地的江平镇人民政府和横隘村民委员会制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竞得人应在矿山正常生产后15年内投入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专项资金达到100%。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的执行和监管由江平镇人民政府负责。 本公告在东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东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6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