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流岸水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场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1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70555011440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磐安县流岸水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金华市磐安县仁川镇流岸村 面积:0.095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资源储量:343.80万立方米(876.74万吨) 开采标高: 530米至 39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恢复治理工作量详见施工设计方案,宕底土地后期由政府按建设用地方向利用并组织实施。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 拟出让年限:3年 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年 起始价:67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680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签订《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后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七、其他内容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5号)等规定,现将“浙江省磐安县流岸水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出让人信息1、采矿权出让人: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二、竞得人信息 1、采矿权竞得人: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陈伟江3、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106号 4、全资子公司名称:磐安县交投川峰矿业有限公司三、挂牌情况1、挂牌期: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2、挂牌成交时间:2023年6月2日 3、挂牌成交地点: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4、挂牌起始价:6700万元5、挂牌成交价:6800万元 6、出让收益缴纳时间: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7、出让收益缴纳方式:由竞得人向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一次性全额申报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四、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浙江省磐安县流岸水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2、地理位置:金华市磐安县仁川镇流岸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矿区范围:由2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0954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530.0米至+393.0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年6、生产规模:280万吨/年 7、资源储量:根据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磐安县流岸水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以及绍兴鑫达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的《磐安矿地综合利用项目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量为343.80万立方米(876.74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为275.73万立方米(705.88万吨),宕渣控制资源量为68.07万立方米(170.86万吨)。矿区覆盖层剥离物体积15.71万立方米。表1 矿区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拐点 X Y 拐点 X Y 1 3199301.82 40542557.96 16 3198884.95 40542732.39 2 3199296.36 40542599.71 17 3198857.15 40542692.27 3 3199278.59 40542641.60 18 3198839.22 40542649.18 4 3199252.67 40542657.34 19 3198839.80 40542635.31 5 3199213.40 40542674.00 20 3198849.55 40542625.22 6 3199171.67 40542669.70 21 3198938.37 40542617.68 7 3199165.08 40542740.51 22 3198989.14 40542625.17 8 3199162.50 40542760.09 23 3199004.52 40542622.67 9 3199140.50 40542774.42 24 3199037.79 40542587.19 10 3199103.74 40542787.90 25 3199027.07 40542580.38 11 3199079.39 40542788.84 26 3199178.58 40542344.04 12 3199050.80 40542781.21 27 3199186.68 40542350.19 13 3199025.36 40542764.95 28 3199227.33 40542436.74 14 3198926.27 40542762.05 29 3199252.35 40542452.9815 3198917.73 40542758.66 面积约0.0954平方千米,标高自+530米至+393米,储量估算边坡角53度五、公示期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六、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七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77395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3日 本公告在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23年06月13日 | ||||||||||||||||||||||||||||||||||||||||||||||||||||||||||||||||||||||||||||||||||||||||||||||||||||||||||||||||||||||||||||||||||||||||||||||||||||||||||||||||||||||||||||||||||||||||||||||||||||||||||||||||||||||||||||||||||||||||||||||||||||||||